时间:2022-11-25 10:36:49来源:法律常识
当发现合同被骗后,首先要平复好情绪,冷静应对。如果是被诱骗所签订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对方采用了诱骗方法,合同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47条-151条规定,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都是可撤销的合同。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的增加,体现了“与时俱进地审慎修订立法”的理念,符合当前时代发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需求,提供了高位阶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民事法律依据,为后续涉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留足空间。
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一种非物化的财产形式,目前针对网络虚拟财产虽无统一的定义,但从其特点可知,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指依附于网络虚拟空间,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既相对独立又具有独占性的信息资源。
(一)虚拟财产被骗的话,一般是按照诈骗罪来进行立案的。
(二)根据虚拟财产的数额大小进行定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的立案标准要看各地的情况,即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新的犯罪,即使是传统犯罪,也不乏新的手段和方式,所以,刑法如何应对新的犯罪、如何做出适时性调整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刑法保护有诸多的困境与无奈。着眼于现实刑法欲保护虚拟财产而苦于于法无据的困境及未来刑法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发展方向,着眼于刑法典的成熟程度及社会对刑法适用效应的宽容限度,渐次通过以下路径达致刑法对虚拟财产的全面保护:
(一)路径之一:通过司法解释,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二)路径之二:通过立法解释,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三)路径之三:通过刑事立法,完善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当然,在侵犯虚拟财产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其他的犯罪行为,对其则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已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刑法不能回避,同时,只有正视刑法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困境,才能厘清刑法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合法和合理的的路径。刑法应及时回应社会生活对其及其适用提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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