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0:50:2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来,丰县八孩事件在网络上不断发酵,本文将从政府公告分析案件背后涉及法律知识,以便读者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事件的前因后果
经调查,杨某侠真实身份为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小花梅。小花梅于1977年5月13日出生。本文以时间轴梳理一下事件的前因后果。1998年,桑某妞与其丈夫时某忠合谋,以介绍对象、看病由,将小花梅从亚谷村贩卖至江苏省东海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东海县徐某东。同年五月上旬徐某东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同年五月,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董某民与小花梅结婚,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小花梅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
相关人员涉刑分析(基于以上调查结果均属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分析)
一、桑某妞与其丈夫时某忠涉嫌什么犯罪?谭某庆、李某玲以及或霍某渠、霍某得、刘某柱涉嫌什么犯罪?
在本案中,桑某妞、时某忠合谋将小花梅拐卖至江苏省东至县,其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谭某庆、李某玲将小花梅收留并贩卖,涉嫌拐卖妇女罪,霍某渠、霍某得经刘某柱介绍将小花梅转卖给董某更,涉嫌拐卖妇女罪。刘某柱作为介绍人,与霍某渠、霍某得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绑架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近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徐某东涉嫌什么犯罪?董某民涉嫌什么犯罪?
徐某东、董某民因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董某民涉嫌什么犯罪?
董某民在小花梅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其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罪名,但根据刑法规定,由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案中,小花梅属于精神不稳定,无法自行告诉,因此公安机关可以主动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本案是否已经过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本案中,从1998年至今,已经超过20年,针对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均不属于连续犯,追诉时效确已超过20年,但由于本案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极有可能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丑恶现象,必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对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线索,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