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7:25:00来源:法律常识
朋友借贷,没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
原告:倪先生,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再坤,杭州律师
被告:李先生,男,
原告倪先生与被告李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后,双方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倪先生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李先生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朋友。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共计10万元,后被告于2020年5月1日归还借款2万元,至今尚欠借款8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先生应给付原告倪先生借款8万元,该款于2019年8月底前支付2万元,2019年12月底前支付3万元,余款3万元自2020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5000元直至款清时止。
若被告李先生未按上述第一项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笔给付义务,则原告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李先生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