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0:21:56来源:法律常识
职场中,不是自己离职了,就是被公司辞退了,被公司辞退了性质跟自己离职却大相径庭。
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如果公司把你给开掉了,应该怎么维权为了更好地讨论维权,我们先要看一下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允许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还允许用人单位还可以提前三十天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以上的情形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想要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是比较苛刻的,哪怕是你出钱都得满足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说,只要劳动者不是特别作,用人单位就不能随随便便地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你刚踏进公司,转身就被公司老板开除了,你又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向人事部或者老板要求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千万不能让人事部通知你办手续你就去签字了,万一人家让你签的是自愿离职协议呢?
拿到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后,一定要慎重考虑,自己是真的想离职,换个工作环境,还是想要继续在这个地方工作,总之,无论无何,要确定自己内心所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等决定好了自己的需求,就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被公司开除,是因为自己的作风导致了被公司开除,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范围内的,那被开除也不算太冤,特别是公司的证据还比较确凿充分,那就只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然后接受被开除的事实,重新找一份工作。
如果被公司开除的原因单纯是因为这个月的KPI排到最后一名,那么,就还有回旋的余地。
首先,本着大家讲道理的态度,先去和公司人事部或者老板谈谈,是不是真的要因为这么点小事情就把人开除,在获得肯定答复之后,可以试着聊一聊赔偿的问题。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非是因为第三十九条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不是劳动合同上面签的那个基础工资。
其次,如果人事部或者老板明确拒绝赔偿的话,那你可以随时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保持手机开机,等着仲裁开庭或者调解。
最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的结果都会令劳动者满意,若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去法院对其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诉讼前提是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否则不予立案。
总之,劳动合同法也好劳动法也好,都是劳动人民的法,立法者也都是出于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目的,所以,万一被老板或者人力约谈让你主动离职,千万不要随便同意,毕竟如果自己没啥过错被开除了是有补偿金的。
作者:崔常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