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0:58:20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10月9日下午,受援人李某来到合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说道:“特别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徐婷律师,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边说边递上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无私援助热情服务,为民解难温暖人心”。表达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
2021年初雷某承包了一楼房的装修吊顶工程,让其朋友刘某联系两人做装修吊顶,刘某联系到李某与另外一人到工地进行施工。同年3月12日,李某在楼板上打孔时因电锤钻头卡到楼板的钢筋,导致其从脚手架上摔落,造成右肱骨远端骨折、右尺骨冠状突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在无助的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帮其维权。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案情后,经审查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依法指派本中心徐婷律师办理该案。经过徐律师的据理力争,一审法院采纳了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雷某赔偿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21万余元。雷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李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由徐婷律师继续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最终,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相同,驳回雷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鞭策。李某维权案只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受援群体的一个缩影。
合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现实实在在的援助温情。(闵亚凤)
编辑:张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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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