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1:14:13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介绍】
席某是山西长治某镇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并且在镇上有一厂房,经营各类机械产品,并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因网络时代的发展,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全国各地,后来厂房经过几次扩建,又扩大经营方向,使得生意越发红火,席某通过勤奋经营让一家人生活也越来越好,并提供十几个岗位给人就业机会。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席某的厂房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过程中席某积极配合,但在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时,因为补偿标准太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席某没有签订协议。后当地政府给席某一决定书,要求其限期内自行拆除厂房,并按照之前给出的补偿标准补偿席某此次拆迁损失。席某接到决定书后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只能寻求法律帮助,因席某常在网上浏览信息,见过相类似的拆迁征地方面的报道,通过网上咨询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相关机构及当地政府,法定期限内,有关部门应委托人的申请公开了拆迁的部分文件,律师从中找到拆迁中存在违法之处,于是律师立刻启动了诉讼程序,但法院对竟百般托辞不予立案,维权遇到了阻力。律师早就做好准备,随后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律师拿到复议决定,维持了作出的决定。律师又一次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面对重重证据资料以及事实,法院立案。庭审中律师出具发现的拆迁方存在的违法之处的证据,并出具收集到的关于与本案类似案件的最高院判例,在有理有据的证据面前,律师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完整的向法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在此情况下,拆迁方面对此情形慌乱不堪,只能私下寻求和解,最终在律师帮助下席某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并得到满意的补偿。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本案中拆迁方直接指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这样的做法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并且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想要得知有关拆迁信息以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类似案例都极其困难,而专业的拆迁律师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帮助被拆迁人取得合理补偿。以我所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许多类似的案件,因律师及时的介入,使被拆迁人快速有效的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