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1:40:43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7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增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华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水务”)持有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天水务”) 39%股权。为顺利完成怀宁县经开区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润天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2.29亿元的授信总量(其中,固定资产贷款20,000万元,保函2,900万元)。该笔贷款授信总量的融资条件为:由润天水务以当地政府向怀宁项目支付服务费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同时润天水务的控股股东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由中山公用按39%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增信担保。中山公用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为:固定资产贷款20,000万元担保金额为7,8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38年9月8日;保函2,900万元担保金额为1,131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增信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2MA2RR2QDXW
(3)成立日期:2018年5月30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8楼
(5)法定代表人:谢玉康
(6)注册资本:88,197,510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营运与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 ;市政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融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9)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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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润天水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华水务的参股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中宁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润天水务的财务审计,并出具了《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皖中宁信会审字【2019】043号),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润天水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900,266.23元,负债总额为838,955.79元,资产净额为88,061,310.44元。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截至 2019年6月30日,润天水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045,642元,负债总额为848,132元,资产净额为88,197,510元。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3、截至公告日,润天水务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2、债务人: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为润天水务《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9年怀中银固贷字003号)、《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9年怀中银额字01001号)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按照39%的占股比例提供法人保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增信担保
6、保证范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20,000万元的39%及相应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2,900万元的39%及相应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编号:2019年怀中银固贷保字004-1号)自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合同》(编号:2019年怀中银固贷保字004-2号)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润天水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按39%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增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推进项目进度,本次融资用于润天水务的项目建设,支持其业务发展。
润天水务以当地政府向怀宁项目支付服务费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同时润天水务的控股股东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中山公用按持股比例为润天水务本次申请的授信总量2.29亿元提供39%连带责任担保,为增信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润天水务不再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润天水务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顺利完工,如期开始商业运营后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股公司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2.29亿元的授信,其中,固定资产贷款20,000万元,保函2,900万元。由怀宁项目政府支付费用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中山公用按持股比例为润天水务本次申请的授信总量2.29亿元提供39%连带责任增信担保。中山公用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固定资产贷款20,000万元担保金额为7,8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38年9月8日;保函2,900万元担保金额为1,131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639.0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639.0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93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的0.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2019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