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2:21:20来源:法律常识
何先生:近日,我家被盗了,公安机关到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发现监控是坏的,致使案件到 现在还没有破案。我可以让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吗?
朱律师:您作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您问的问题必须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果有,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一般说来物业安保服务的内容是不包含对业主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的,仅为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只要安保服务达到了约定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就没有法律责任。至于您说的监控坏了,它确实对公安机关的破案造成不利影响,但能否认定为与您财产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尚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由于您说的情况太简单了,我无法作出更为准确的回复,您可以参阅后附法条。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