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3:56:00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广东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广泛发动、周密部署,向深向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律师协会、市法学会联同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举办“扫黑除恶”和“刑辩全覆盖”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机遇和挑战主题沙龙活动。
★姜国卫法官提出尽快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并围绕“洞察控方疏漏、细化犯罪主观认知、掌握主从犯评判标准、研究案件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刑事辩护建议。
★陈俊涛检察官以“协商性司法”为切入点,提出刑辩律师应深入研究案情,在庭审前将有关辩护意见与办案检察官充分沟通,以便庭前解决案件一般性问题,庭审集中解决案件焦点性问题。
★中山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勇就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线上线下多渠道齐发力,开拓普法新局面。
★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南海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线下互动,积极引导。除了张贴相关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外,还依托“法律六进”,加强对重点人群、区域的法治宣传力度。
★线上统筹,扩大影响。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囊括微信、报刊、电台等全媒体共享平台。在拥有46.5万粉丝量的“南海普法”微信平台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吸引200万人次参与;通过区内主要媒体以案释法,在珠江时报《生活与法》栏目刊登5篇、佛山电台飞跃92.4频道《听法识法》播报5期。
重点围绕线索摸排,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线索摸排与基层工作相结合。结合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同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做好社会治理的前端预防性工作。
★线索摸排与监所管控教育相结合。线索摸排责任落实到人,引导服刑、戒毒人员主动坦白、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线索摸排与律师管理工作相结合。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班,加强办理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人民法院旁听制度。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司法鉴定行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会议要求:
★要认清形势,准确定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
★要积极参与,诚信执业,准确掌握政策和把握工作原则;
★要充分发挥职业智慧,结合司法鉴定工作职能,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根据广东省湛江市司法局要求,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组织近2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教育活动。
★ 结合发生在当地的涉黑涉恶案例和扫黑除恶战果;
★ 细致讲解什么是黑恶势力、与涉黑涉恶有关罪名及后果等;
★ 鼓励群众记住涉黑涉恶犯罪类型,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广东省增城强戒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升重点人员摸排管控能力。结合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联帮互保小组、队前讲评等制度落实,最大限度摸排线索。
★提升思想攻坚能力。通过悬挂标语横幅、队前讲评、专题讲座、黑板报等形式强化宣传。
★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动配合,发挥所属各单位职能优势,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广东省肇庆监狱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秉持着“信息共享、斗争合力、合作共赢”原则,建立健全了监检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普法机制,并于8月20日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
★宣讲法律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观看宣传展板、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促进服刑人员学习掌握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知识。
★开展法律咨询。讲解刑法对涉黑涉恶犯罪类型的定义、相关追责规定以及举报常识,解答服刑人员关心的减刑、假释、财产刑履行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