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1:46:09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常会听到有人说“我是XXX公司的法人”的错误说法,因为他们混淆了“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术语。
法人,不是“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是人格化了的“人”,即拟制的人,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是“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法律赋予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独特的地位和权力,同时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是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2、股东抽逃出资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协助行为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破产程序中,公司在特定时间内不合理实施显著减少公司财产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如果公司董事、经理同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公司对于该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有权行使利益“归入权”。
二、行政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法定代表人明知上述行为的,属于主观上有过错,法院可以直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的处罚,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公司某些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在刑法上,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对公司判处罚金,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即通常所称的“双罚制度”。常见的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
由于公司经营所涉事项广泛而复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履行职责,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很容易被公司牵涉到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之中。所以法定代表人要敬畏法律,树立风险意识;敬畏职权,谨慎签发文件,避免公司和个人遭遇法律风险甚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