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5:40:12来源:法律常识
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为更好地帮助律师群体了解、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高诉讼服务效能,助力上海复工复产,“数字智慧仓”栏目以系列问答形式,推出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审理、智慧执行操作攻略,今天为您带来第二期《朝发夕达的“电子送达”》。
奚 青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管理处
1. 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邮件、特定通讯号码、微信小程序、即时通讯工具等电子化途径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通讯终端、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的送达方式。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对于电子送达机制进行了完善。同年3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广适用电子送达的若干规定(试行)》,细化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与送达途径,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行使与程序指引。
据统计,2022年1-5月,上海法院适用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43.75万余件次,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40.74%。
2. 电子送达送什么?
在案件诉前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结案等阶段,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具体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缴费通知书、传票等程序性文书,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审计、评估、鉴定报告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诉讼材料,以及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3. 电子送达怎么送?
电子送达的具体途径包括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一网通办政务平台等网站,“随申办市民云”手机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 律师如何表示同意电子送达?
如果您是原告代理律师,在网上立案过程中,立案页面最下方有一个重要的“必填项”——“送达地址确认书”,请务必在“是否同意电子送达”的小红星处,点选“是”,这样法院就可以在随后的诉讼过程中向您适用电子送达了。
如果您是被告代理律师,您的委托人将会收到上海法院12368发送的送达地址确认短信或court.shanghai.gov.cn官方邮箱发送的电子邮件,您可以直接点击链接,在送达地址确认页面中勾选“同意电子送达”,并准确填写您的手机号或邮箱地址。
同时,接受被告的委托后,您也可以到“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上申请核实代理关系。您在线提交授权委托书等代理文件的同时,也一定要将书面《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好并上传。法官审核确认后,在接下来的整个诉讼过程中,就可以适用电子送达了。
当然,除了以上两种方式,登录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在线填写或上传纸质《送达地址确认书》,都可以完成电子送达的确认操作。
5. 忘记勾选“同意电子送达”、确认送达地址,法院还能适用电子送达吗?
可以。只要您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法院都可以适用电子送达。所以,如果您忘记勾选“同意电子送达”、确认送达地址,仍可在结案前联系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要求电子送达。
6. 当事人在外国,可以适用电子送达吗?
法院向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材料时,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未禁止电子送达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电子送达。
7. 如何确定电子送达的送达时间?
向有效的电子送达地址发送材料后,法院会及时收到送达结果的反馈,系统也会根据不同算法组合自动生成送达时间。已经同意接受电子送达并确认送达地址的,送达时间就是材料送达到您接收系统的时间;没有对电子送达地址进行明示确认的,送达时间则是您签收确认的时间。
8. 收到电子送达的短信链接后,害怕是诈骗信息,不敢点开怎么办?
收到陌生短信链接不敢轻易点击,您可以通过提示的“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随申办市民云”手机App等官方平台查询案件及送达情况,官方平台结合手机动态码、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实名认证,以此保障信息安全。
9. 已经收到电子送达的文书,还能向法院索要纸质版文书吗?
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10. 当事人、代理律师能否也通过电子方式向法院递交材料?
可以。登录网页端的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或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手机端的“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或随申办App“诉讼服务”,您都能看到专门的“材料递交”模块,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您都可以使用这些模块随时递交材料。
王夏青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
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主任
“创新驱动,事半功倍;智慧减压,实质赋能”,可以说是电子送达程序的最大亮点。电子送达程序途径多样、流程简明、上传便捷,与线下送达相辅相成,代理人办案效率得以提高,当事人诉讼成本得以节约,各方诉讼权利得以保障。尤其是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背景下,“电子送达、网上立案、在线审理、智慧执行”四大云端黑科技相辅相成,真正体现了“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徐巧月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疫情期间,我收到了法院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的方式推送的案件资料,特别是当事人急需的裁判文书,在发送完相关资料后经办法官还特地来电提醒查收,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电子送达”的便利和高效。电子送达可以实现一键查收电子版文档,节约了很多时间成本。有人比较担心会不会由于代理人信息更新等因素,不能及时查收,期待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重要文件电子送达前后,法院可以跟代理人多一点沟通、提醒,也期盼智慧法院不断升级,上线更多功能,科技助力、赋能法治。
薛为华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上海疫情封控期间,我们收到EMS快递发出的通知,经查发现是外地法院给我们邮寄了一份文书,但因疫情管控,我无法收到该文书,于是便和法官取得联系。法官随即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文书发送给律师,前后不过几分钟而已,而该纸质版的文书经过整整二十天才成功送达到我手中。
另一方面,律师也可以随时将法院通知和文书及时转发给客户,而不用对文书进行扫描或拍照。既节约了时间,又不受空间、设备等外在条件的约束,同时电子通知及文书又便于保存。如前段时间本人收到法院短信送达的案件缴费通知,只要将短信通知转发给客户,客户点击短信通知中的缴费链接即可迅速完成缴费,省时省力。
可见,电子送达在便捷性方面具有传统送达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
来源丨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立案庭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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