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5:47:5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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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称是某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并且是法人代表,又随身携带一枚事务所公章,我当时也就相信他了。”谈起被骗经历,曹某某懊悔不已。2020年3月20日,淮阴区检察院以丁某某、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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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6年的某一天,杜某某在淮阴县院住院期间偶遇了丁某某,丁某某在听说杜某某儿子被老板拖欠工资后,声称自己是法律工作者,可以帮其索要工资。之后在丁某某的帮助下,杜某某的儿子果真找到欠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的判决,此事让丁某某成功赢取杜某某的信任。之后的日子里,杜某某经常开着他的电动三轮车带着丁某某在淮安市火车站附近转玩。
2018年8月,丁某某看杜某某右眼视力不好,主动提出可帮其办理残疾证,并收取了500元费用。在成功拿到残疾证后,杜某某向身边的电动三轮车司机炫耀,自己认识法律人士丁某某,成功帮其办理残疾证,熟人收费才五百多块钱。
被骗源于精心“设套”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同为电动三轮车司机的曹某某,听闻后想起自己的舅老爷吉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一直想要办理伤残证,以便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于是主动联系丁某某咨询代办事宜。“我在汽车北站遇到一个很好的律师,这个律师说让我把出院小结、事故鉴定书带给他,可以办理伤残证!”2018年9月28日晚上,吉某某接到其妹婿曹某某电话,听完曹某某的话,吉某某心动不已果断答应。随后四人碰面,丁某某在看完相关材料后,称其认识市一院负责伤残鉴定的骨科主任,说完便到一旁打了一分多钟电话,接着又打了第二通电话,打完后丁某某声称办证没问题,但钱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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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9日上午,四人再次碰面,吉某某称没有借到钱就不办证了,丁某某听后,赶忙劝导“你这个不办真可惜了,能评上六级,保险最起码赔偿十几万!”。中午,四人又一同在小饭店吃饭,期间丁某某再次打电话协调评残的事情,并催促吉某某抓紧把钱准备好。下午一点十分左右,丁某某打了一个电话,两分钟后,一个四十岁左右,胖胖四方脸眼睛大大皮肤不白的男子就出现了。丁某某介绍,该人就是市一院骨科主任,负责伤残鉴定。随后,吉某某将准备好的一万元现金交给了“主任”,“主任”应曹某某要求打了一张收条,并扬言“要不是国庆放假一星期就办好”。等了半个月后,曹某某多次联系丁某某询问办证进展,丁某某一直以“证还没有下来”推脱,并随后失联。至此,曹某某等人才意识到他们被骗了。
二人齐“落网”
原来丁某某,既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工作者,还有诈骗的前科,他帮杜某某代办的残疾证,经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查询证实是假证,是其花了120元钱通过路边小广告办理的。郑某某也并非骨科主任,而是一名在工地做活的打工者,有盗窃前科。
案发后,丁某某、郑某某畏罪潜逃。2019年10月23日,丁某某被抓获归案。次日,郑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主动投案。随后,丁某某主动退还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10500元。该院认为,丁某某、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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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提醒,残疾人证发放坚持自愿申领、属地管理和透明公开原则,从申请、评定到公示各个环节均有明确要求,没有所谓的特殊通道。只有评残委员会有权评定残疾等级,不要轻信办证所谓的“代理人”。在遭遇诈骗或其他不法侵害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来源:淮阴检察
文字:马奥、李晓丽
编辑:左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