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8:59:29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河南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及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长垣县司法局、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长垣县律师参加“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活动。12月2日上午10时,律师集体宣誓活动在县社区矫正中心三楼会议室庄严举行,长垣县三十余名律师身着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参加了本次宣誓活动。
按照律师宣誓规则和要求,本次宣誓活动由河南省律师协会长垣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波田担任领誓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建敏、县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科长林红担任监誓人。
宣誓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置于耳侧,逐句领诵誓词,其他宣誓律师在领誓人身后整齐站立,右手举拳,逐句跟诵誓词。宣誓完毕,监誓人高建敏主任确认宣誓有效。
(宣誓结束后,律师依次在誓词上签名。)
宣誓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承诺,组织律师参加集体宣誓活动,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增强律师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对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长垣县司法局 张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