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2:37:37来源:法律常识
男诊肾亏女断脾虚 “老中医”骗财2500万
团伙假冒老中医名医后代行骗 近万人上当 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体投放广告 高价推销廉价品
号称“老中医”“名医后代”,专治各种男女疾病?微信那头关怀备至、有问必答的医生,其实是拿着“剧本”的骗子,9个月内诈骗9000多人,涉案2500万元。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法院日前对黄某坤、曾某聪、刘某金三名被告人诈骗案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六年及三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发还被害人,其余76名同案人也于近期以诈骗罪被判处五年至七个月不等刑期。
钓顾客 网上发广告称能壮阳调经 引人扫码加好友
唬顾客 谎称“你有病” 多个假身份轮番上阵博信任
2014年始,张某等人在白云区、天河区等地先后成立了信息咨询公司、生物科技公司、健康咨询公司。根据分工合作需要,先后纠合、聘请冯某等人主管广告投放工作;黄某坤任信息咨询公司经理,主管公司销售业务并占有部分股份;曾某聪任信息咨询公司、生物科技公司的财务主管,负责财务及后勤等工作;刘某金担任健康咨询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广告投放具体事务;于某、吴某、安某、李某、赵某等人担任三公司的销售部主管,钟某、吴某康、欧阳某、谢某、周某、黎某、殷某等人担任销售部组长;另外同案的70余人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同案人员均另案处理)。
按照分工,首先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体投放广告,推销声称具有壮阳、调经等功效的“大明医圣”等产品,并在广告内插放微信二维码,吸引被害人扫码添加微信,再由业务员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沟通,按照公司针对不同产品和客户状况制定的“话术”模式,冒充“老中医”等身份,对被害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虚假诊疗,谎称被害人存在肾虚、肾亏等不良健康状况,如不及时治疗会导致严重后果,诱骗被害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和产品功效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购买本不需要、没有相应宣传效果的高价产品。
为扩大诈骗范围,提高公司产品可信度,上述公司通过广告公司、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将公司的一大批古方微信号推广出去,吸引客户扫描广告内的公司微信二维码,添加公司微信,让公司业务员以“医生”“医生助理”或“老师”的身份与被害人联系,其微信头像也根据冒充身份的不同(如时珍古方、老中医、药膳馆等)而变化,以此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进而获取更多的利益。事实上,该公司及员工与时珍古方、老中医、药膳馆没有任何关系。
2017年6月26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线索后正式立案侦查,缜密侦查后,于8月22日,在上述公司地址内抓获被告人黄某坤、刘某金等100余人。
经审计,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上述三公司共骗取90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5534359.1元。
被判处诈骗罪 主犯获刑十年六个月
三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其辩护律师均认为三人不是主犯,只是从犯,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公司人员经过组织、培训,虚构“老中医”“军医”的身份,对被害人进行手机微信营销,针对被害人不同身体状况进行虚假诊断和建议,夸大被害人的病情和诊疗情况,诱骗被害人购买本不需要的、价格虚高的产品。本案中,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虚构身份及诊疗的信赖,继而产生错误认识,因而交付财物造成经济损失,故虚构上述事实才是被告人骗取财物的关键手段。且各被告人间分工严密、环环相扣,均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共同主观故意,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应以诈骗罪论处。同时认定黄某坤是涉案公司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并享有涉案公司的股份,在本案中起重要、积极作用,系主犯。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曾某聪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刘某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办法官提醒,消费者若出现身体不适,应选择正规渠道医治或购买药品,切勿轻信广告推销和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专家”“教授”“老中医”等,不要随意通过点击不明链接、微信传播的网络平台购买药品、保健品。如不幸上当受骗,应保持冷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好购物票据、转账凭证等以便维权。
男的就说肾虚……
女的就说气血不足……
那不是我李时珍的后人,那是骗子!
解密骗局“五步曲”
1
发布广告、虚假宣传
利用网络平台大量投放虚假广告,并留下微信二维码。
2
吸引顾客、主动加粉
被害人在观看广告后添加微信号。
3
冒充身份,虚构地址
假冒“老中医”等专家身份,假冒李时珍第N代传人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
4
虚假诊疗、“下危机”逼单
针对被害人的身体状况,谎称被害人身体存在重大危机,进行虚假的诊疗活动,对被害人进行“下危机”“逼单”。对男性被害人就说肾虚,强调补肾、壮阳;对女性被害人就说气血不足和脾胃虚,强调养颜、护宫。
5
高价推销廉价产品
通过上述虚假诊疗,诱骗被害人购买廉价或没有治疗效果的高价产品。
(文源中国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