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找律师一般收费多少,工伤获赔180万律师拿90万 官方回应

时间:2022-11-26 12:37:15来源:法律常识

■点击右上角【关注】“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头条号,私信发送“法律咨询”,即可享受一对一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争议解决,您身边的私人法律专家。

2020年12月24日,一则“男子工伤获赔180万律师收费90万”的新闻被顶上热搜,经笔者多方了解,案件的事实如下:

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何双方满意却引发社会热议?

杨某茂系广州新塘轻轨工地上的工人,2016年7月,杨某茂在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造成颈部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致全身瘫痪。事发后,杨某茂多次向单位追偿未果。2016年8月21日,杨某茂兄弟三人与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如下:

前期律师办案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垫付;如果杨某茂获赔80到90万元之间,那么,按5%给律师事务所提成,作律师费;获赔数额在95万元以内的,杨某茂则按4.5万元付费给律所;如果赔偿额在90万元以上,那么,杨某一方只收90万,剩下的赔偿费全归律所。

今年9月6日,杨某茂与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80万元。根据此前的协议,杨某只收90万,剩下的90万律所拿走。

一、工伤赔偿还是人身损害赔偿,杨某茂的案子到底能不能风险代理?

拿到90万的赔偿款,杨某茂并未提出异议;其兄弟也对律师表示感谢,曾向记者阐明不会向律师要回90万;之所以引发争议,是由于杨某茂的前妻认为律师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对于网上热议,承办律师表示,合同确实属于风险代理,但案件并非工伤赔偿,而是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可以实施风险代理。

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何双方满意却引发社会热议?

在笔者看来,搞清楚杨某茂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对案件性质认定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分别规定如下:

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由此可见,如果杨某茂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获赔偿是工伤赔偿,不适用风险代理;如果杨某茂与单位之间是雇佣关系,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获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适用风险代理。

二、科学定价,别让“专业知识”成为当事人的议价壁垒

杨先生的案子引发全网热议,背后的逻辑是网民对“议价权”的担忧,特别是面对“法律”“医疗”这类专业性极强的服务,当事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一是缺乏相关知识,律师讲解后,往往也是一知半解,不能完全明白整个服务流程,如此一来,想要议价也不知从哪里切入;

二是找到律师的当事人,往往伴随着“焦虑”“痛苦”“心态失衡”等等负面情绪,一门心思想着如何解决问题,对价格的考量缺乏理性;

三是担忧律师收费少,就会服务少,如果价格谈下来,是不是服务质量也会降下来;四是......。

综上种种因素,当事人遇到律师,专业知识往往成为议价壁垒。

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何双方满意却引发社会热议?

在这样的实际情况下,如何打破专业壁垒,科学定价成为首要问题。事实上,关于律师收费,在国家层面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约束,在地方层面有省一级政府的细化。拿杨某茂的案件来说,其聘请的是广州律师,所以承办律师还要遵守《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此外,当地的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和所属律师也有“监督”之责。所以广州市司法局在2020年12月26日发布“官方微博”,向社会公众表明将依照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

杨某茂案件的承办律师是否会受到处罚还不得而知,但律师行业的收费标准确实要进一步完善,否则解决完杨某茂的问题,还会出现张某茂、李某茂...,只有完善定价机制,健全公开制度,才能打破专业壁垒,科学定价。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