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20:06:07来源:法律常识
一位朋友来咨询,因和某人打架,对方受伤较重,大概率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介入后,在提起法医鉴定之前,双方达成了和解,朋友给付一定数额的赔偿,对方不追究责任。应对方要求,需要一份《不做伤残鉴定申请书》,故欲请本人帮忙起草。
根据朋友所述,双方牵涉到一宗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在公安机关鉴定出轻伤之前提出和解,对方不打算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其所要提出的应当是放弃伤情鉴定,而非伤残鉴定。否则双方所谋事项便无法达到目的。
通过释义并要求其核实后,最终确定,放弃的是伤情鉴定。
在我执业过程中,遇到太多当事人不懂何为“伤情鉴定”,何为“伤残鉴定”。不知受伤后如何鉴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本文一次性说清。
释义
伤情鉴定,是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伤残是指损伤和残疾,损伤即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残疾即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得降低或者丧失。
伤残鉴定是指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一般包括10个级别,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通说即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
区别
1
鉴定内容不同
根据释义,两个鉴定产生的结论不同。
对于伤情鉴定,其结论通常为某某所受的xx伤害构成: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对于伤残鉴定,其结论通常为被鉴定人xxx伤残等级评定为x级。
2
法律后果和用途不同
伤情鉴定的结论将直接影响加害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更多的适用于刑事领域。
如被人殴打受伤,报警后,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则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伤情鉴定的结论直接影响受害人是否能够主张残疾赔偿金,主张多少的赔偿金。更多的适用于民事赔偿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此处的造成残疾的认定依据便是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结论。
鉴于伤残等级分为10个级别,每个级别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数额不一样,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般具体赔偿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如山东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066元,如果30岁年轻人被人打至10级伤残,对方需要赔偿的该项目数额为47066✖️0.1✖️20=94132元。
双方虽然法律后果不同
3
鉴定时间和申请主体不同
对于伤情鉴定,根据鉴定标准,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对于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标准,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总的来说,伤情是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伤残是伤后身体构成的不可逆的残疾程度。所以说,大部分的伤情鉴定可以伤害发生后进行鉴定;而伤残鉴定是治好伤,病情稳定后才可以鉴定,如骨折,通常是出院3-6个月之后再进行鉴定。
对于申请主体来说,因为伤情鉴定结论多用于加害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其鉴定的主体通常是公安机关提出,交由法医鉴定。而伤残鉴定结论系原被告双方为了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所以通常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申请,由双方共同选定或摇号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标准不同
伤情鉴定的依据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结论
在民事案件中,多见于侵权案件,如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受伤较重,可能构成伤残级别,则申请伤残鉴定,无须申请伤情鉴定。
在存在故意伤害(殴打)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中,则需要申请伤情鉴定,如被他人殴打,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对受伤程度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加害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伤情构成轻微伤,则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拘留,最长15日。
无论哪类案件,只要存在加害人,都会产生民事赔偿(刑事案件中会附带民事赔偿),所以伤残鉴定申请在所有类型案件中都可以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中,伤残级别的构成,不仅可以用于获取伤残赔偿金,还可以用于对犯罪嫌疑人加重量刑,如《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故意伤害罪中的指导意见: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以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受伤后,是否申请鉴定,申请什么鉴定,有没有必要申请鉴定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