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0:46:4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扬子晚报
7月17日,江苏省常州市晋陵路、劳动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奔驰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数辆电动车,导致13人受伤,其中3人抢救无效死亡。多名目击者和事故伤者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据警方最新通报,肇事者徐某某系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据徐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副驾乘客)供述,两人把补好油漆的奔驰小客车送还车主途中,徐某某出现晕厥,口吐带血白沫,车辆失控。现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郭靖宇
现场
可怕的7秒!
行车记录仪拍下全过程, 目击者:太惨,不敢看
7月17日11点左右,网上和社交软件上出现了多个车祸现场视频,这些视频都指向十几分钟前发生在常州市晋陵路上的一起惨烈车祸。视频显示,一辆黑色的奔驰车撞停在路边,电动车和伤者躺了一地。有一些伤者伤势相对较轻,还能依靠在护栏上打电话求助;另一些伤者看起来伤势十分严重。在另一段视频中,一台平板拖车上放满了事故中被撞坏的电动车。一位热心市民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画面还原了事故的经过。画面显示10时47分,黑色肇事车辆突然冲出,路边护栏瞬间被撞碎,电动车骑车人也被撞倒了一片。事故过程仅7秒左右,不少骑车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已经被撞倒。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伤者已经被送走,但散乱的护栏及地面上的血迹仍然触目惊心。
“吓死我了!”事发时,靠近事故现场的一家餐馆里,服务员李小姐和同事正在忙着准备中午的生意,听见“砰”的一声,李小姐立即跑出去看,“一辆奔驰车已经冲到了前面的路口,非机动车道上横七竖八倒了一大片散架的电动车,多名伤者躺在地上,有的已经一动不动。”李小姐说,“车开得非常快。在我家店门口路段被撞的是一辆黑色的电动车,整个车轮已经弯了,一个女士就躺在门前的一棵树下面,手机掉在一旁。不远处,一地的电动车零件碎片,三四只鞋子散落在旁边。在稍微再远一点的地方,两辆电动车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撞击,其中一个女士好像当场就已经死亡了,身下全是血,人都被撞对折了。还有一个人倒在电动车旁边,也已经死亡了,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子。撞停下来的奔驰车车底也有人,车头也压着人,真的是惨不忍睹。”
负责事故路段保洁的谭大爷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现场到处都是电动车碎片,还有人躺在路中间一动不动,身下全是血,太吓人了。“我看到副驾驶的女的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一直在哭。司机先是晕过去了,但是警察把他带走的时候,又醒了。”
“我都不敢一直盯着看,午饭到现在也没吃。”在电脑城附近开店的周阿姨刚好在11点多坐55路公交车经过事故现场,她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还一直拍胸口:“真的是太可怕了,我经过事发地段的时候才11点多,现场才刚刚拉起了警戒线,公交车一路开过去,到处都是电动车和电动车碎片,还有死者和伤者。太惨了,实在是不忍心看!”
采访中,有目击者称,被警察带走的肇事车男性驾驶员脚上穿的是一双拖鞋。
警方通报
还车途中发生事故 排除酒驾毒驾
7月17日13点10分,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这起事故发布通报:7月17日上午10时47分许,一辆“苏D34Y35”号黑色奔驰小客车,沿晋陵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九洲新世界花苑东门附近,车辆失控驶入同向非机动车道,撞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又在晋陵中路劳动西路路口撞到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共造成 13 人受伤,伤者被立即送往市区3家医院救治。目前,3 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驾驶员徐某某(男,35 岁,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昨晚十时许,@常州交警在线发布最新通报:现初步查明,肇事驾驶人徐某某系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当天上午徐某某驾驶苏D34Y35号奔驰小客车,车辆突然向右变更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接着车辆继续向北至路口,与正在等候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先后相撞,共造成13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正在治疗中,无生命危险。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徐某某、王某某无犯罪记录,经检验排除酒驾、毒驾。据徐某某、王某某供述,当天上午夫妻两人刚把补好油漆的奔驰小客车送还车主,途中徐某某出现晕厥,口吐带血白沫,车辆失控。现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医院
伤者回忆:
用最快速度骑,还是被撞飞
“我当时听到后面有汽车引擎轰鸣,回头一看发现一辆汽车竟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朝着我这边冲了过来。”伤者王镇杰回忆起上午的惊魂一幕,依然有些后怕。“我右边是硬的金属护栏,固定在地面上,左边是可以移动的塑料护栏,根本没有地方躲,尽管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骑着车,但是还是遭到了汽车撞击。”王镇杰当时在塑料护栏一侧,被撞后人飞了出去,然后摔在地上,又向前滚了一段。“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主要是擦伤,就赶快找到手机先打了120电话求助,然后又联系了我的同事。”
因为单位距离事故现场很近,王镇杰的同事们很快就来到了现场救助他。紫牛新闻记者看到,王镇杰的伤主要集中在左手和左腿上,医院已经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腿上的伤包起来了,涂一些碘伏,等着伤口收干。”医生在检查了其腿部伤口后如是说。今年69岁的张大爷幸运地逃过了一劫。“我当时骑着自行车去银行取工资,就听见‘呼’的一声,车子就从我后面撞了过来。被撞倒的时候,我旁边已经有两个人倒下了,我是第三个。车子的速度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人瞬间就飞了出去,摔在地上。我在地上躺了两三分钟,然后活动一下手脚,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动。后来我用手撑了一下,就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爬起来,之后就被送到了医院。”
伤者情况均已稳定
肇事者也被送医体检
紫牛新闻记者从常州市卫计委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伤者被立即送往常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以及904医院救治。3所医院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伤者,其中有3个病情较重,经医院全力救治,目前病情尚稳定。
17日下午4点20分许,紫牛新闻记者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一辆7座商务车停在了急诊室的门口,身着制式警服的民警和两名便衣男子押着肇事司机走向急诊大厅。在即将进门的时候,男子又被民警带上了车。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肇事男子穿着短衣短裤,看起来已经不是出事故时所穿的那一套,不过脚上穿着的红色拖鞋与事故后被警方控制时所穿的拖鞋高度相似。“再喊几个人过来,大门先关上。”一名民警说。距离第一次下车后15分钟左右,民警再次将肇事司机带下了车,此时肇事司机头上多了一个头套。“先不要去查腹透,不然等到腹透查完了,需要化验的其他指标可能就降下来了。”紫牛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医生对检查顺序提出了建议,民警表示认可。
延伸
驾驶员不是车主,车主要担责吗?
记者注意到,网上流传该车为车主送修后,修理厂派人送还车辆。有不少市民为车主捏了把汗,担心其要为天价赔偿款买单。法律界人士表示,依据常州中院【2010 104号】《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意见》第一条第15款“机动车送交修理或交付保管期间,修理人或保管人使用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修理人或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应当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有过错的情况如下:
1、知晓车有故障还将车外借的。需注意的是,这里的车辆故障是指被借车辆的刹车系统、动力系统、轮胎等,已经可能会影响到车辆正常运行的。
2、知晓借车人吸毒、醉酒还将车辆外借的。但若借车人是在借到车后,再进行了醉酒、吸毒这样的行为,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3、将车辆借给没驾照,驾照被吊销,或者不符合车的驾照类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