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2:43:03来源:法律常识
与品牌方推荐的经销商签订合同,花了60万元买的“顶固”家具,验货后才被告知产品是假的,这是最近发生在广州增城吴先生身上的尴尬遭遇。吴先生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今年年初与他签订合同的经销商,位于中山火炬居然之家,是由顶固官方推荐的,“收到货物的包装上均印有顶固集团的标志。”
南都·湾财社记者分别联系了顶固官方和涉事经销商。涉事经销商称,部分涉事批次产品并非顶固旗下产品,其是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合同提供板材,但也表示自己是“有顶固授权的”。顶固回应称,案情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为主。
目前,消费者吴先生与顶固均已报警。有律师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品牌运用了经营环境和场地等现场因素,如果实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是本品牌的厂商,消费者有知情权,此外,这反映了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消费者出于对品牌的信赖购买产品,品牌方不能单纯以“没有选择好经销商”等为由回应消费者的需求。
下单:
顶固官网客服电话推荐后
与经销商直接签订了合同
吴先生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去年12月,他通过顶固官网上的客服电话咨询客服能不能推荐好一点的门店。顶固客服推荐了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的居然之家门店,并给了他经销商邵某的电话。吴先生表示,当时没有去线下门店,而是直接签订了合同,“因为是(顶固)总部推荐的,而且是在居然之家,所以比较信任,很多东西并没有过多去验证”。
吴先生提供的采购合同显示,2022年1月18日,吴先生和邵某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0万,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全屋家具订货的产品包括主卧衣帽间、梳妆台等,除了三楼主卧护墙板为进口实木皮,其余柜体材质均为进口三层实木。其中,邵某所属的乙方为“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截图
吴先生提供的付款记录则显示,2022年1月24日和2月10日,吴先生共转给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剩下的30万是等到验货安装后才转给对方”。
银行电子回执截图
交货:
和经销商一同开箱验货
“连续拆了好几箱,每箱板材都不对”
吴先生说,5月5日,经销商交货,但当时他看到货物就觉得不对劲,虽然包装上写着“顶固”,但是“拿胶纸各种胡乱缠绕,一点都不像上市公司的定位”。
受访者供图
受访者供图
吴先生说,5月7日,吴先生找来同事,和经销商一同开箱验货。别墅有3层,因此每层楼每个房间都拆出一箱来看。拆开货物后,吴先生通过板材开孔的地方,发现板材并不是三层实木。但经销商却认定这就是“三层实木”。于是吴先生找来锯子把板材锯开,发现这只是纯松木板材,连续拆了好几箱,每箱板材都不对。另外,吴先生还反映,现场货物有一箱五金件都是旧的,有很多尘,还有拧动过的痕迹。
吴先生提供的货物比对图。左边为涉事产品,右边为样板图
取证:
合同中的乙方企业
不是品牌的代理企业
吴先生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5月13日,公证处以及顶固总部工厂的员工和法务都前来取证,当时在现场,顶固的员工向吴先生表示,顶固授权邵某品牌的代理企业并非是合同中的乙方“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而是另外一家,顶固方称,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品牌的代理企业。
受访者供图
直到这个时候,吴先生才知道合同中的乙方并非是顶固注册备案的代理公司。而此前顶固没有和吴先生说明,邵某在顶固代理的公司名称,“谁能想到总部推荐的人,换了一家公司和我们签......从她(经销商邵某)的头像、微信从头到尾都是把自己包装成顶固的形象,在群里也是说自己的产品都是顶固的东西”。
吴先生与经销商邵某的聊天记录显示,1月6日,邵某向吴先生表示,他们是顶固品牌,不可能做其他品牌的产品。1月24日,邵某称,“您的信息也是顶固工厂总部推荐过来的,如果我们靠不住,顶固工厂总部也不会把我们推荐给您”,并表示自己不会是皮包公司。
沟通:
顶固声称消费者应该
找合同中乙方店面索赔
吴先生称,顶固方在现场表示,没有查到吴先生的订单,这批货物也不是他们公司生产的。顶固工厂的一位商务还向吴先生透露,会给这个门店发律师函。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声称是与顶固方现场沟通的录音,顶固方还表示,消费者应该找合同中乙方的店面,让他们索赔,也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我们发现这个经销商造假的话,我们也会对其处理...我们不能容忍经销商造假,欺骗消费者...品牌也是受害者”。
然而,根据5月7日现场点货时邵某提供给吴先生的发货明细清单,其购买了柜身、背板、五金、功能件等169件货物,收货人为邵某,收货地址为广东中山火炬区居然之家4楼,抬头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顶固衣柜物流成品仓订单发货明细清单》。
发货明细清单截图
吴先生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目前已报警。根据受案回执,5月13日,吴先生方报称的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被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已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中新派出所受理。此外,吴先生还表示,顶固也报警了。
受案回执截图
【各方说法】
顶固家居:
案情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为主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
5月27日,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咨询的问题已经涉及到目前公安需要查明的内容,涉及到案情其需要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对外披露。此外,其表示,案情还是要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为主,公司的诉求是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
经销商:
有顶固授权
按合同要求提供板材
5月3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经销商邵某询问涉事批次的货物是否是顶固的,其回应不是。但当记者再追问时,其表示正在忙,让记者稍后联系。
南都·湾财社记者随后加上其微信,邵某对南都·湾财社表示,合同是消费者提供的,他们只是按消费者的要求提供板材,而且有回复他的律师函件。当记者询问“和吴先生签合同时是否有告知合同上的乙方并非顶固授权企业”时,其回复称“我们有顶固授权的,并且我们是按他们(消费者)的合同要求提供产品的”。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5月20日出具的律师函回复,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合同附件对柜子板材进行了明确的要求,部分板材是“顶固”公司生产的产品,部分板材不是“顶固”公司生产的产品,因此“我司假冒‘顶固’品牌的说法不符合客观事实”。
律师函回复截图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该律师函回复上还附有一张该标注“我司在顶固工厂下单的截图”的图片,但该截图中并没有出现“顶固”相关字样。
律师函截图
律师函中还解释了吴先生所称“板材货不对板”的问题,并表示为工作人员在跟单过程中对板材解析没有到位感到抱歉,称可以优惠3万元等。
律师函截图
律师:
经营者利用品牌特定环境需披露外包事实
该起消费投诉反映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瀚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里理所应当地包括了有权利知悉是否本品牌提供服务,还是通过外包品牌进行服务的事实。
张瀚表示,对于经营者,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经营者诚信经营的义务,经营者如果运用了如店面装潢特定品牌的经营环境外观,则同时需要披露外包的事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品牌运用了经营环境和场地等现场因素,如果实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是本品牌的厂商,消费者有知情权”。
张瀚称,一般情况下,店家提供的是格式条款,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还是应先仔细阅读合同,对于谁与之订立合同这种具体信息应当以书面合同为准。如果在经营者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张瀚提醒,消费者最终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至少还是应该看一下合同的甲乙双方实际究竟是谁,这个方法最保险。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王学堂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消费者选择知名品牌,正是知名品牌代表着质量、高端以及信任,而客服推荐经销商给消费者,客服实际上就充当着“品牌持有人”的角色,消费者有理由认为由客服推荐的经销商就是品牌的自有公司。
王学堂称,这起消费投诉反映了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品牌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克隆、仿冒等竞争方式,作为品牌商,当然要对品牌进行维护,打击假冒伪劣”。他提到,消费者是本着对品牌的信赖去选择购买,但最后发现并不是品牌的产品,品牌方不能单纯以“没有选择好经销商”等为由回应消费者的需求。王学堂还表示,该律师回复函无论从格式还是内容角度上看,都不正式。
【记者调查】
产品包装有“顶固全屋定制”字样
合同乙方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月25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来到了装修地址处,这是一栋3层的别墅,尚未装修,每一层都堆满了家具板材,大多都尚未拆封,纸皮包装上印有“顶固全屋定制 专注高端衣柜”的标语,包装上贴有标注着“顶固”字样的标签,还有收货人邵某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拍摄
5月31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顶固官网显示的客服热线,该客服表示,中山火炬已经没有顶固的经销商,“我记得已经撤销了”。
天眼查显示,合同中的乙方“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周某;2022年5月19日,该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中山市市监局东升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截图
【相关】
2021年顶固积极为经销商赋能
经销商渠道营收占总营收接近70%
顶固家居官网显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2018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从事定制衣柜及配套家具、全屋整装、精品五金(含智能五金)、定制生态门、集创门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在中山、佛山、成都、温州建有生产基地,建设有标准化终端门店超过1000家,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
其2021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同比增长4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483万元,同比减少490.18%。
财报显示,顶固产品销售以经销商为主,大宗客户、直营模式为辅,其中,2021年,经销商渠道的营收占总营收69.27%,2020年,该数据为75.67%。
财报显示,在全屋定制领域,公司在现有的经销渠道上不断深化和拓展渠道布局,积极开拓整装和高 定渠道,深化大商、标杆培育计划和加大新商帮扶计划,积极为经销商赋能。截至报 告期末,顶固全屋定制拥有572位经销商、608个门店,全屋整装拥有31位经销商、已建8个门店及在建门店有23个,顶固集 创门窗拥有206位经销商、206个门店。
财报截图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肖韵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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