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找取保候审律师推荐,舅舅送房子给侄儿需要过户吗

时间:2022-11-27 06:12:0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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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方先生:

我在美容院做了一次脸部护理,预订了两个疗程3万块钱,第一次免费。交了钱就后悔了,再也没去过。能要求退款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美容院之间已经以其他形式订立了合同。您是否能要求退款,需要视您与美容院之间合同条款而定。

Q:观众:

我父亲还有我两个儿子去年发生车祸,我父亲断了五根肋骨,我两个儿子都是脊柱压缩性骨折。出院后,我父亲鉴定为十级,我两个儿子各九级伤残。县级人民法院支持以上鉴定。保险公司不同意,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现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后让我们重新鉴定,现在让我们重新拍片子。这样做合适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重新鉴定。

Q:高女士:

我在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销售员跟我说有转让费,是之前业主购买了因为贷款无法批复,所以转卖的,后来经了解所谓的转让费就是房产公司变相加价,从头到尾根本没有前业主出现在我们的购房过程中,所谓的转让费也没有发票,不在购房合同里,现在有业务员对于转让费的录音,能要求房产公司退还转让费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收到了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的故意欺骗,违背了民法诚实信用之基本法则。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有关部门投诉。

Q:翁先生:

我和我的未婚妻订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当时订的时候就是双方父母和媒婆在场,聘礼给了20万,现在发现我和我的未婚妻性格不合,我想结束这场关系,请问聘礼钱能拿回来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Q:观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现在因为前夫个人情绪放不下,造成我现在无法联系到儿子,能不能把抚养权变更?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您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以有利于您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并结合您孩子的年龄、您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作出决定。

Q:周女士:

2015年5月我在绍兴柯桥全款购房款,购房款62万,购房合同上也写着62万。2016年6月把几张发票开到一起去,售楼部把发票开成了59万,到时候领房产证以哪个价位为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涉及缴纳房屋契税部分,会以开票价金额来计算。

Q:赵女士:

我父亲在看守所生病住院了,现在主犯还没有抓到,想申请取保候审,请问律师这个申请该怎么样走流程?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您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Q:阮女士:

我们家造房子的钱是爸爸出的,名字还是爷爷的,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和叔叔不肯把房子转户给我爸爸,要怎么办?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不动产应以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您爷爷是房屋的权利人。您爷爷现已去世,该房产作为您爷爷的遗产,您奶奶,爸爸、叔叔皆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相应份额。

Q:余女士:

男朋友在婚前买了房,还在按揭,现在结婚了,加不了名字,怎么办?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您可以让您丈夫签署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等待银行贷款还贷结束以后,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即可。

Q:姚女士:

购二手房如果个人征信有问题贷不了款,就算违约吗?所有的责任都必须承担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如果因您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未获审批,致使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则属于您违约,应根据购房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Q:张先生:

我母亲曾经去给我小舅子帮忙带小孩,当时小舅子把房子赠送给我母亲作为补偿,小舅子写过一份房子赠送协议,不过这份赠送协议没有公证过,赠送的这套房子也没有过户,如今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我母亲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您和您母亲再没有其他依据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房子的权属。

Q:张先生:

杭州某装饰城不让我们经营户续租,租期到了,把我们的电停了,市场的人说这里要拆迁,我们了解过这块地不在拆迁范围。该怎么办?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您与市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如果您和市场再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市场作为出租人有权自由选择与您续订合约或者是不再出租给您。

Q:姚女士:

我跟我爱我家中介签署了购房合同,当时工作人员承诺可以贷款,我就支付了押金,我去银行贷款,银行却告知我不能贷款。现在中介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韩通律师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您是否需要支付守约方违约金,需要视您签订的合同中关于付款时间的具体条款而定。如果因您无法依照合同按时付款,导致合同不能确实履行,则属于您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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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子把房子赠送给他母亲,还没过户,如今房子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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