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6:58:4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下午开庭了一个离婚案件的第二次开庭,是我参加的第一次庭审活动。原来委托人自己参加的庭审活动,对方原告聘请了法律工作者,自己抱着糊弄办理完案件的思想,也不想支付律师费省钱的心里,结果开庭自己很被动,对方要提出被告方支付给原告七万元的诉讼请求。被告方觉得很委屈,被告方的女儿也动员被告方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参加诉讼。这位被告人以前来过本律师所咨询过。
今天开完庭后,我的委托人,对于我在庭审上的表现非常满意!我就问他你觉得你所付的律师费值不值?他说:你说一句话就值那个钱!等案件结束了,我也给你送一面锦旗。我说你太夸张了。我的一句话哪能够值那些钱。我是整个代理案件过程才值那些钱。你只要认为你付的费没有白付钱了,那我的心就安稳了。他说自己心里一直没有底,这次自己就安稳了,以前晚上都睡不着,这次开了庭,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我认为律师不管代理什么案件,一定要把办案思路整理好,自己的主张要讲清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申请;对于对方的诉讼请求,不要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轻易承认,如果你自己承认了,那就没有更改的机会了,这就叫做自认。要让对方承担举证的责任,对于证据要依法充分的质证。作为律师不能提供虚假的证据。有些对方提供的证据有疑问让他继续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发现对方有提供虚假证据的嫌疑,那就引导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确定他们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据,那就可以申请法院予以严厉的处罚!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是申请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
律师代理案件过程中,提出的代理思路,有利于法官及时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正确应用法律,调解必须是在上述基础之上。离开了这个基础的调解就是在和稀泥,那是严重的不负责任!那就是对不起律师的这个称号,那就是对不起委托人所支付的代理费。
我希望自己做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让委托人认为这个钱没有白花。是不是所有的委托人都能够这样地认为?我觉得很难完全做到。我只要心里认为我问心无愧就可以了。老天爷可以为我作证,我是问心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