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7:22:49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1日讯 近几年,“买房”是人们的热议话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买房大军。然而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不提高警惕,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前不久,莱山公安分局望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群众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损失了不少钱。
2018年12月前后,刘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听说莱山区某高档小区还有房源准备出售,且价格十分优惠。刘女士便通过朋友找到龙某想预留两套房产,龙某为促成此单生意,先收取了刘女士预付房款十余万元,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刘女士将房款直接打给龙某的个人账户。后该小区的房源因种种原因并未上市销售,龙某恰逢此时沉迷网络赌博,将本欲退还给刘女士的预付房款挪作赌资。
过了一段时间,刘女士发现自己预留的两套房产迟迟没有下文,向龙某催问,方知购房泡汤且预付房款已被龙某用于赌博。几经催促无果,刘女士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警方的努力下,龙某很快被抓获到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了另一起案件。
2019年3月郭女士在网上找到房源并已与房主商议好购房事项,因购房款不够需要银行贷款,通过朋友找到龙某,向龙某提出需要多贷一些房款。龙某精于此道一口答应,收取费用7000余元。在办理贷款时,龙某为了提高银行审批通过率,伪造了郭女士与房东张先生之间的交易流水和银行打款凭证,后因房屋价格过高引起银行的怀疑,贷款审批未通过。
目前,龙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被莱山公安分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