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3:09:44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蔡永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蔡永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组织纪律,在工作安排、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蔡永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决定给予蔡永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蔡永岳违纪违法所得;将蔡永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蔡永岳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其思想滑坡,心态失衡,骄傲自大,放松学习,友谊不纯,政商不清,家风不正,严重违纪违法,给党、社会、家庭都造成极大危害。蔡永岳深刻反思,表示知罪、认罪、悔罪、赎罪,重新做人,悔过自新。
蔡永岳简历
蔡永岳,男,汉族,浙江台州黄岩人,1965年4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7年8月-1991年8月 椒江市公证处助理公证员、公证员、副主任
1991年8月-1993年1月 椒江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副科长、科长、白云司法所主任
1993年1月-1994年6月 椒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4年6月-1995年10月 台州市椒江区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5年10月-1998年5月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1998年5月-1999年8月 台州市椒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法制局局长
1999年8月-2001年8月 台州市椒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法制局局长
2001年8月-2002年8月 台州市椒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区办证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2年8月-2005年5月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5年5月-2006年7月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6年7月-2007年8月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年8月-2010年9月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党组成员,椒江建设规划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9月-2016年11月 台州市椒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年11月- 2019年5月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17年3月起兼任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
2019年5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被免去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9年7月 被免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被撤销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2019年9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