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5:12:16来源:法律常识
当你突然拥有了百万家产,曾经将你抛弃,十多年不闻不问的亲人,跟你说要照顾你,补偿你,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相信不少人的想法都是:他们看上了我的钱。这样的反应再正常不过,毕竟金钱就像水一样,缺了它,会渴死;贪图它,会淹死。从古至今,为财反目成仇的不少,即便是父母亲人也不可免俗。
所以湖南的李家夫妇听到外甥女童童的亲生父母要将她认回的消息,本能反应就是拒绝。童童身世凄苦,但好在遇到了善良的养父母,且她是妹妹家唯一的孩子,从小被宠爱着长大,妹妹临终时嘱托他们要照顾好她,他们怎么可能将她交给曾经抛弃她的人。
李某是童童的舅舅,但她并不是妹妹一家的亲生孩子。童童的养父母之前有一个儿子,但在19岁时患病身亡,夫妻俩伤痛欲绝,直到收养童童后,才慢慢从悲痛中走出来,在家人眼里童童就是他们的小天使、小福星。
他们对童童百般宠爱,把她教育得乖巧懂事,可终究敌不过命运的磋磨,三年前童童的养父车祸意外去世,因为夫妻感情深厚,养母悲伤过度,加上本身患有疾病,没多久也撒手人寰,童童一下子失去了父母,被从小疼爱她的舅舅舅妈接到了家中。
养父母收养童童时,年纪已经不小了,为了让童童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他们早早做好了准备,给她购置了一套房产,还有一间门面,他们去世后这些也交给童童继承,还留下了一些现金,供她生活,这些零零总总价值上百万。
加上那个门面传出要拆迁的消息,虽然还没有最终确认,但一旦拆迁,价值又会增长几倍,甚至达到上千万。
李家本身家境富裕,自然没必要图外甥女这点钱,加上他们受了临终嘱托,这些资产只是暂时由李家看管,等童童成年后,都要交给她。但她的生父生母选在童童养父母去世不久这个时机来认回孩子,实在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的用心。
童童的生母叫王慧,2020年在李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她直接跑到童童的学校想要见她,说明真相。这样的举动是有些冒失,且自私的。
当时童童才13岁,她出生几天就被养父母收养,养父母从未说过她的身世,一直把她当亲生的,家里也从未有人提及过此事,如果突然知道自己的父母一出生就将她抛弃了,她又该如何面对现在的亲人,如何面对自己的身世?
为了见童童一面王慧给李某夫妇下跪,情真意切地诉说自己的内疚,和这么多年对童童的思念,看着声泪俱下的王慧,可怜天下父母心,李某夫妇还是有点动容的,但他们依旧不希望她打扰童童现在安宁的生活。
为了考验她的真心,他们提出一个要求:给童童把20万外债还了。原来童童养父母买门面的时候,是以贷款的形式,每个月要还贷,现在他们去世了,童童又还没成年,没法还清贷款,门面可能面临被拍卖。
但王慧的反应让他们那一点动容消失殆尽,王慧提出让他们拿童童名下的房产做抵押,她才愿意出钱。这在李某眼里,王慧摆明就是冲童童的遗产来的,他们答应了童童的养父母会看管好她的财产,照顾她长大,怎么能容忍他人觊觎自己外甥女的东西呢?
虽然王慧是童童的生母,但他们夫妇从小将她卖给人贩子,已经涉嫌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童童起诉他们,他们将面临牢狱之灾。当然童童的养父母从人贩子手中将她买下,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口拐卖,买卖同罪,但逝者已矣,也无法追责了,更何况他们给了童童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满满的爱。
但在李某夫妇的一再拒绝下,王慧依旧没有放弃,还找了记者帮忙调解。如果真的爱孩子,当初为什么要将她遗弃呢?
王慧自述,他们生活在湖南的一个偏僻小农村,当地重男轻女的风气十分严重,童童是家里的第三个女儿,不是他们一起期盼的儿子,加上当时经济条件不好,最后就将她卖了。
既现实又残酷,那么既然十几年前都不闻不问,现在怎么又要突然认回她呢?
王慧否认自己是图童童的财产,称童童被送走后几年,家里的条件才逐渐好起来,现在大女儿在北京读研究生,二女儿也即将从重点大学毕业,家里的经济压力减轻了,可以好好弥补小女儿,让她接受更好的教育。
而且因为对小女儿的愧疚,她专门开了一个存折,每年往里面存钱,已经存了近十万,就是预备给小女儿的教育基金。也许王慧是真的想要弥补错失十多年的母爱,但有些感情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为了保证童童的权益,李某夫妇请了律师对童童资产立案,而王慧也拿出十几万放到童童名下,并表示会承包了童童所有的开销以及未来读大学的费用,以示诚意。
多一个真心爱童童的人不是件坏事,但李某夫妇还是有顾虑,童童现在年纪太小,他们不希望太早把真相告诉她,毕竟在童童心里她才失去父母,若是被告知自己不是亲生的,还曾被抛弃,可能会影响她的身心健康。
但他们也体谅王慧的爱子之心,同意她不时上门探望,给予童童关爱。当下也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至于未来如何,时间会鉴定真心还是假意。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