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5:53:27来源:法律常识
源起:出现在电视剧里的自家别墅
浙江杭州的林女士在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忽然发现剧中主角所住的别墅,竟然是自己在宁波慈溪购买后未居住的别墅。而且之后林女士还发现,不仅仅是该剧组,还有其他剧组也曾在其别墅取景拍摄。据了解,林女士该别墅的电梯、门锁、家电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而此前,林女士作为该别墅的合法所有权人,对于其别墅被“挪用”,未收到过任何形式的告知。林女士做梦也没有想到,天底下竟有如此荒唐的事情。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这过程中,相关责任方究竟该承担何种责任。银雷律师事务所的刘洋律师在此为您一一解读:
《物权法》:权利人合法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该别墅为林女士于2015年购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这样一来,林女士属于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或事先授权,任何他人不得对其不动产进行使用、收益。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别墅、房产等均属于公民的个人住宅,任何人均无权侵害、侵犯。尤其是对于林女士而言,一方面确实造成了电梯、门锁、家电等物品的实际损害,另一方面更是对其私有住宅的侵犯。
《合同法》: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据了解,林女士曾与别墅物业签署了业主钥匙委托保管书,允许物业在紧急维修、突发状况等紧急情形下,可以使用其保管的钥匙。如此一来,林女士与物业之间其实存在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双方都受合同约束,都应该根据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权利和履行各自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物业公司涉嫌违反合同约定,林女士有权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但考虑到合同的相对性,从合同角度仅能向物业公司主张相应责任。
《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涉嫌各方共同侵权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就本案的实质而言,本案中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一方面,物业公司对林女士违约,林女士可向物业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包括物业公司、电视剧出品方等各方涉嫌侵害林女士的合法民事权益。从全面保护林女士权益角度,向各责任方共同提起侵权责任之诉,对林女士而言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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