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6:46:06来源:法律常识
2018-01-24 16:5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傅颖杰 通讯员 周静莉
1月22日,受害人徐先生联系了兰溪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感谢公安机关这么快对他的案件有了处理结果。
1月18日凌晨1时许,徐先生从兰溪某会所洗浴完毕准备回家,忽然发现手机不见了,在更衣室找寻多次无果后,再拔打自己号码显示已经为关机状态。
徐先生心想到手机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第二天,徐先生来到移动公司补手机卡,这才发现自己微信钱包里的1.4万元没了。
于是,徐先生来到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报案。警方接警后,找到了嫌疑人阮某。
阮某承认盗窃手机并转走1万多元钱的事实,他表示,自己近段时间手头紧,他和妻子李某发现了手机里留存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多方操作,最终成功转走钱。
1月19日,阮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其妻李某则被取保候审。
不同的是,本案启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从1月19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到1月22日直接移送起诉,案件整体办理时间明显缩短,效果不错,获得市民肯定。
“这是我们兰溪警方首次采用这种机制。”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副所长周智杰介绍,去年11月,兰溪市公检法系统首次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目的就是为了优化司法资源,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轻微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现状。
据悉,兰溪的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以及金华公检法系统的意见,结合兰溪实际制定的。
该机制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轻刑案件办案提速,对已经被刑事拘留又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依照法律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经审查逮捕环节,在法定的拘留期限内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工作机制。
通常,该机制办理的案子可在30天内走完公检法程序,效率高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