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12:30:12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具体涉及到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一一列举,希望能带给大家些许帮助。
一、协商解除
二、单位提出解除:一般分为单位随时解除、提前解除和裁员
三、员工解除:一般为员工随时解除、员工提前解除
四、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