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3:00:07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舒婷 何杰 记者 严君臣)因司机一时的麻痹疏忽,南通启东市一辆厢式货车撞上限高杆,车厢顶部整个被削去,车厢内人员被撞至车下,不治身亡。经交警大队认定,司机石某负全部责任。5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司机石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2022年1月12日,石某的一名工友因故需要驾驶小轿车,石某便将自己的小轿车与工友的货车交换。当晚,石某带着四名工人将工具搬进货车车厢,准备驾车回家。由于驾驶室只能载员三人,于是剩下的两人便爬进了车厢。石某明知货车车厢内不允许载人,但仍抱着侥幸心理默许了这种情况。至于驾驶货车时需要注意的限高问题,常开小型轿车的石某更是没有多想。
当晚7时许,石某驾驶该厢式货车行驶至启东市南苑路某路段桥面路段时,没有意识到车厢的高度已经超过该桥面限高杆的高度,以至于车厢顶部被限高杆整个削去,站立于车厢内的一名工人摔至车外,不幸身亡。
近日,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