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2:49:07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因其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挡雨等便利条件受到部分市民喜爱,特别是老年人居多。然而看似方便快捷的低速电动车,却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不守交规,造成拥堵
无牌驾驶,随心所欲
老人驾驶,更多隐患
当你走进益阳三(四)轮电动车市场,
热情的销售人员会这样对你说:
但销售员没有告诉你的事还很多
比如...
多数这类车辆,属机动车范畴
但未列入工信部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不能申领号牌
不能购买机动车保险
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
……
最!最!最!可怕的是
此类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已成为
新型的“马路杀手”
......
为此
小编整理了益阳城区三(四)轮低速
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
1. 交通肇事逃逸
2018年12月14日16时40分许,李某国(男、53岁)驾驶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沿益阳市资阳区一桥西匝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五一东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碰撞人行横道由北往南横路的行人李某后驾车逃逸,致李某皮肤撕脱伤、头皮裂伤、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
2. 交通肇事逃逸
2018年12月3日5时33分许,莫某才(男、42岁)驾驶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沿G536线由桃江往益阳方向行驶至谢林港大桥时,撞上从事环卫清扫作业的郭某后驾车逃逸,致郭某脑挫裂伤、颅骨骨折、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胸骨体骨折、椎体骨折、骨盆骨折、多发皮肤挫裂伤。
3. 未礼让行人
2018年08月25日17时14分许,李某彩(女、44岁)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沿益阳市赫山区秀峰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一棵树饭店路段时撞上沿秀峰路人行横道线由北往南横路的行人符某,致符某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
4.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2019年1月25日16时15分许,龚某春(男、70岁)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319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与S317线交叉路口,遇绿灯左转弯时,与相对行驶由刘某驾驶遇绿灯直行的湘H3***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龚某春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下肺挫伤,下唇、下颌、双下肢皮肤裂伤,椎体压缩骨折。
5. 逆行
2018年11月22日7时许,陈某(男、55岁)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沿益阳市资阳区马良路由北往南逆向行驶,为避开主干道车辆进入公交车道,撞上绿化带发生侧翻时撞倒朱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致两车受损,朱某多处软组织挫伤、脚趾骨折。
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知多少?
1.安全性能低
按照如今厂家的设计,当前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设计时速都达到了20至80公里每小时,而此类车辆体积小、质量轻、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当车速达到20公里每小时以上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时,极易造成车辆侧翻,致使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甚至死亡。
2.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存在不用挂牌、无需驾驶证的误区,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往往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抢道、压线、乱停乱放、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3.驾驶技术生疏
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没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驾驶技术生疏,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能力较低。
4.驾驶人年龄偏大
由于此类车辆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避雨,还被冠以“老年代步车”、而殊不知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增长,反应、判断和应急能力都大幅下降,驾驶此类车辆时,尽管行驶速度较慢,但还是无法应对复杂的交通环境,随时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5.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理赔保障
由于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所以无法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而此类三(四)轮电动车一方负事故责任,也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而三(四)轮电动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其赔偿责任。
安全不是儿戏
生命不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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