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0:22:31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造谣、侮辱、诽谤其实都是现实版此行为的网络化,只是媒介不一样。但性质一样,都是对人的名誉进行侵权。被侵权人针对这种情况,都是可以起诉的,来维护自身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人身权利。
其次,网上虽然比现实看起来更隐蔽,但实则没很多人想的那样不好查,可以说一查就查到。因为现在一手机号对应一人,像微博、微信等,一手机号又对应一个账号,所以真的好查,并且网络取证更容易,截图就行。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有没有起诉必要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对方的此行为,是否对你造成了物质损失,比如其他人得知后,而因此的合作的泡汤,比如因此影响了作为企业的盈利、个人的收入。
如果是以上情况,则起诉太有必要了,不但要赔偿,还要其必须在网上进行公开道歉,永久置顶。为什么这种情况,明星都起诉,不仅是维护形象,也是维护自身商业价值,因为名声臭了,钱就少了。
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为他在网上的不当言论,导致评论爆炸,好多不明真相的人被带动,侮辱骂被侵权人。那也有起诉必要,不起诉,继续发酵,也很麻烦。
(我是夏启航律师,如果你有法律问题,请私信我询问,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