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3:26:15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3月的一天,正在法律援助中心上班的黄杰接待了一位情绪激动、几近失控的来自蓝田县玉山镇的母亲哭诉:自己10岁的儿子,被两个14岁的孩子打骨折了,对方家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这让她很是气愤,称若这事不能妥当解决,就要采取极端措施讨要说法。
见此状况,黄杰一边向其宣传在法治社会,没有啥问题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道理,一边表示,这事法律援助中心一定帮其以法解决问题,随后立即找来律师给这位母亲写了诉状,到法院立了案,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是黄主任和援助中心引我走上以法维权的正道,也让我看到、明白和坚信,在法治社会没有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的道理。我现在就耐心地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公平判决了。”就这样一场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予盾纠纷在黄杰主任的及时出手下得到化解。
其实象这样表现在黄杰身上服务一方和谐稳定大局,赢得一方群众满意赞誉的事绝非一件两件。从1992年从事司法工作二十五年来,黄杰几十年如一日,在法律援助岗位上不忘初心使命,为民排忧解难;做好法律援助,彰显公平正义;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全县大局,为蓝田县法治建设,社会和谐,民生幸福不懈不怠,不停不息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两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西安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6年被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蓝田县人民法院、2020年被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
牢记党的光荣历史时刻不忘初心使命
黄杰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时刻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砥砺品格,并把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体现和落实到点点滴滴的法律援助具体工作中。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他清醒地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是保障公民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的一项举措,是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通过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的重要渠道。在法律援助岗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关乎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牵扯到群众对法律的遵崇、信仰。
多年来,他忠诚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立足基层岗位出色履行职责 做好法律援助
3月18日,讨薪多年未果的洩湖镇胡某某拿到了工钱后不住地对黄杰表示感谢:“咱县的法律援助真正为咱群众办实事” 。
几年前,蓝田县洩湖镇残疾人胡某某,在某工地上打工看守工地,却一直没拿到工钱。胡某某单身一人、无儿无女,早年因伤截掉了右臂,属于肢体二级残疾,工钱久拖未决造成胡某某生活艰难。今年2月,黄杰接手帮助其讨薪的任务后,祥细了解案情,帮助胡某某写了诉状、搜集了证据,作为胡某某的代理人把某某建筑公司和包工头罗某诉至县人民法院并获胜诉,后又在黄杰的努力下判决得到很快执行,終于为胡某某拿到了工钱。
法律援助的对象多是贫困户、低保户或者残疾人,困难承受能力差,还经常会遇到难于沟通的聋哑人、智障、精神病患者等,沟通困难,处理不好易酿成极端后果。为提升沟通、疏解能力,有力有效维护这类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让易走极端的个别群众明白、理解和自觉接受,那些权益应当得到保护,那些主张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自己还应该尽到什么样的法律义务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的道理,他自费购买《非暴力沟通》《掌控谈话》等心理学书籍,学习研读,通过学习,他沟通技巧明显提升,群众喜欢和他说事情沟通,甚至托人找他咨询。有人问他,你这是图个什么,又不多拿一分钱,还往里头贴本。他笑着说:“我图的就是看着群众满含怨愤地来,最后眉头舒展心平气和的说声谢谢地走。作为一名党员,没有什么能比上帮助了群众,为党旗增了辉、添了彩更让人欣慰,有获得感的了。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2021年3月2日,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洩湖镇马王村贫困户罗某某的产品侵权案,以其助力脱贫攻坚大局,起到了良好的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效果而入围司法部2020 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受到《法制日报》、法制网、司法部官微等媒体关注和宣传。
洩湖镇马王村村民罗某某是贫困户,患有慢阻肺病,妻子身体也不好。2016年罗某某向张某某预订5万块机砖,付了货款1.1万元。7月,张某某开办的砖厂被关闭,不再生产。罗某某多次找张某某要求退还购砖款,但张某某总以各种理由予以逃避。
2020年7月13日,罗某某来到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黄杰非常重视,指派陕西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并一起分析事由。承办律师立即书写起诉状,带罗某某到法院立了案。 2020年8月13日,蓝田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法庭当庭认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全部证据,判令被告张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罗某某砖款及利息。
此举解决了陈年积案,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农村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困难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知识,提高了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一线宣讲践行枫桥经验 一线调解借力“吕氏乡约”
在忠诚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中,黄杰把现代法治思想和精神与蓝田县独特的“吕氏乡约”传统文化相结合,他积极参加 蓝田县司法局成立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线法律服务团、流动人民调解庭和普法宣讲团,在一线他运用自己多年从事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多次参与村干部、村调委会主任培训工作;跟随“普法宣讲团”,深入到项目现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跟随“流动人民调解庭”到项目实施现场调解民间纠纷。
在宣讲、调解过程中,黄杰把“枫桥经验”和独具蓝田县特色的“吕氏乡约”相结合,把吕氏乡约中 “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精髓宣传给群众,树立“和为贵、让为贤”的思想,推进矛盾纠纷不交给上级、不留给后边。
黄杰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多年来经他参与或指导化解各类纠纷1000余件,不少夫妻在他的调解下破镜重圆,不少老年人在他的帮助下老有所依,不少未成年人在他的帮助下权利得到保障。“我为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他说,扎根基层,扎实工作,埋头苦干为人民群众持续提供着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他也一直这样做。 肖持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