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41:10来源:法律常识
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 解决纠纷可以不花钱
武宁法院网讯 8月7日,武宁县人民法院对武宁县中心法律服务所诉前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黎某与余某系武宁县人,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8月5日双方到武宁县中心法律服务所进行调解,在该所两位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因协议有执行内容,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如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另一当事人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院不收取费用。
近年来,随着各种纠纷的大量增加,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武宁县人民法院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建设诉前调解管理系统。该院成立了司法确认服务中心,并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安排具有多年审判一线工作经验的老法官专门负责诉前纠纷化解工作。
同时,该院塔建了社区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工作站、司法服务所工作站、各村工作站等站点,使纠纷解决端口前移。司法确认服务中心还与各工作站的调解员建立了微信群,方便各调解员进行沟通、交流、咨询。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具有可执行、抗反悔、促效率等优势,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老百姓来讲,这是一个省钱又省力的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