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48:51来源:法律常识
留置、拘留、羁押傻傻分不清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大明16王朝
企业经营之刑事犯罪篇014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知多少(上集)
02-01-014-C
感谢各位的鼓励与支持,鉴于【许许道来戏史说法】各法律系列已于今日头条与微信订阅号陆续发表,故请喜爱的粉丝自主关注【许许道来戏史说法】,其他亲友亦可于本人微信朋友圈中找到已发表的各期小品文。
#许许道来戏史说法#
大明社区
锦衣卫怎么了?锦衣卫怎么了?哪个朝代没有反贪与情报部门?再说朕废锦衣卫不就行了吗?哼哼便宜三法司啦!
【历史小知识】
01.朱元璋(1328~1398),明朝第1位皇帝为明太祖,年号洪武。
02.朱棣(1360~1424),朱元璋(洪武)第4子,明朝第3位皇帝为明成祖(原庙号明太宗,嘉靖大礼议后改为明成祖),年号永乐。
03.朱见深(后更名朱见濡)(1447~1487),朱祁镇长子,明朝第8位皇帝为明宪宗,年号成化。
04.汪直,明朝成化年间宦官,广西大藤峡瑶族人,明代权宦之一,自幼入宫,曾伺奉成化(明宪宗)与万贵妃,历任御马监掌印太监、首任西厂提督,因监军辽东有功,总领京兵精锐“十二团营”,开明朝禁军掌于内臣之先河。后因久镇辽东,与成化逐渐疏远失宠,被东厂提督尚铭等人弹劾,贬往南京,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05.厂卫,为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厂,指东(缉行)厂、西(缉行)厂、内(缉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厂卫是明朝时期的反贪局和国家安全局、情报局,是国内外情报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皇帝整顿吏治和防治腐败的机构。
【相关时空背景】
近年来,刑事案件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状况时有发生。为了充分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防止超期羁押对于司法公正的损害,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及时审查羁押是否超期。因此,熟悉治安拘留的期限、刑事诉讼各阶段羁押或办案期限以及超期羁押之后委托律师或自行向司法机关提请解除强制措施或提请国家赔偿所需的时间显得愈发重要,以下分享相关的期限及法律依据。
关于文中涉及的期间计算方式,业内各家说法不一。作者的计算方式与各家确有不同。若有不同见解,还请同道见谅。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59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8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60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6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2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
有2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
【涉及的法律知识】
1、治安拘留的期间
一日,感情受挫的小吴巧遇与女友小文一起逛街的小王,顿时觉得十分不爽,殴打小王致其衣物损毁并受轻微伤。小吴殴打他人的行为并未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但其损坏他人财物和人身健康的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拘留。
2、侦查羁押的期间
小王由于小吴的殴打使其在女友小文面前出丑怀恨在心,决心报复小吴。小吴被释放后,小王埋伏在其家中,将小吴打晕后抢得一万元现金,后被警方逮捕。由于案情较为简单,小王被逮捕后2个月,公安机关便终结了侦查。
3、审查起诉的期间
公安机关将小王入户抢劫一案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1个月以内作出了决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后,自行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均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文书样式】 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附件2)
【经典案例】
施庆兰不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治安拘留处罚案
1.基本案情
原告与邻居陈根娣一家原有纠纷。1990年08月03日早晨,原告与陈根娣发生口角后,陈根娣见原告走远便抓住原告之夫不放,僵持达1个多小时。原告返回现场时,在场民警及邻居曾劝原告忍耐一些,但原告未听。原告迎面看见杨莲英便挥手对其脸部打了两拳。接着,杨莲英与杨春喜上前抓住原告发生互相扭打。事后经验伤,杨莲英左肘部裂伤,右中指、左胸部挫伤;原告在混乱中亦遭到周围观者的冷拳殴打,也有多处擦挫伤。被告对原告给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原告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2.裁判结果
原审被上诉人提供的主要证据,能证明施庆兰先动手殴打杨莲英头面部,但验伤结论中杨莲英的头面部无伤。原审被上诉人认定杨莲英之伤系扭打中由施庆兰造成,但其所举的主要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根据原审被上诉人所举证据,不能合理排除由其他人行为造成杨莲英轻微伤的可能性,与其认定施庆兰殴打他人,并造成轻微伤害的事实之间,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原一、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对施庆兰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审】(1991)行初字第1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审】(1991)行上字第39号(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1993)行再字第1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往期回顾】企业经营之刑事犯罪篇
编号 | 标题 | 知识点 |
001 | 十赌十骗、十赌十输 | 跨境赌博 |
002 | 欠饷:企业经营不善重大预警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003 | 关于企业发票的那些事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004 | 什么?这钱居然不能收?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005 | 公司经营靠实力,不靠“钞能力”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006 | 发财得靠自己,监守自盗心不安 | 职务侵占罪 |
007 | 想有借有还,奈何有心无力 | 挪用资金罪 |
008 | 兄弟啊,想你了——无本赚钱风险高不可靠 | 高利转贷罪 |
009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骗取贷款罪 |
010 | 据为己有不可期 | 贷款诈骗罪 |
011 | 拒绝高利诱惑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012 | 琉璃厂高价割爱,当真以为了无痕迹 | 洗钱罪 |
013 | 高压打私不手软,铁拳火焰护国门 | 走私罪 |
编号 | 标题 | 知识点 |
001 | 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 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保 |
编号 | 标题 | 知识点 |
015 | 留置、拘留、羁押傻傻分不清(中集) |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知多少(中集) |
016 | 留置、拘留、羁押傻傻分不清(下集) |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知多少(下集) |
系列 | 主题 | 状况 |
家事法商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满清12皇朝 | 已连载中 |
企业经营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大明16皇朝 | 已连载中 |
知识产权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大宋18皇朝 | 敬请期待 |
金融投资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大唐20皇朝 | 敬请期待 |
生活常识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大汉29皇朝 | 敬请期待 |
医疗健康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诸子百家 | 敬请期待 |
环境保护系列 | 许律师带您重新智趣看希腊罗马 | 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