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0:18:09来源:法律常识
文 | 郑敢言
身负4宗刑事案的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前年获法庭批准在保释期间赴丹麦公务外访,抵达后宣布流亡,他其后遭律政司控告4 项刑事藐视法庭罪。高院早前在许智峯缺席下审理案件,裁定他4罪成立,押后至昨天(9月29日)判刑。法官形容许的行为“嘲讽司法制度”,妨碍司法公正,又批评他毫无悔意,判现居澳洲的许智峯监禁3 年半及须付惩罚性讼费。
法官在判辞中指许智峯精心计划行动,准备邀请信及外访行程等假档,欺骗警方和法庭以逃避司法程式,严重动摇公众对司法公义的信心,“其行为不但嘲讽司法制度,更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认为本案案情严重,涉及使用虚假档,考虑许智峯潜逃的后果及对司法制度的影响,加上许毫无悔意,判囚3年半。
许智峯在判刑后于facebook 回应,称对判刑“嗤之以鼻”,又污蔑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针对异见者的政治审讯早已成为香港常态,而真正破坏司法公义的人,正是为暴政背书的权贵;许智峯续妄称,“就由法庭对著空气判刑吧,好让世界看到港共政权的疯狂与无能”云云。
翻查资料,过往多宗藐视法庭案件,涉及滋扰法官、在法庭拍照、违反禁制令等,刑期皆以日或月计,部分获判缓刑或以罚款处理。法官称与本案相似的案件不多,故参考一宗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以3 年半为量刑起点。
但是,法官忽视了,许智峯岂只是妨碍司法公正,他严重触犯国安法,不能以藐视法庭、妨碍司法公正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轻判3年半了事。
2021年12月6日,香港立法会选举前夕,廉政公署以涉嫌煽惑投白票及不投票,违反相关选举条例,向逃亡海外的反中乱港政客许智峯、丘文俊发出通缉令。国安法生效以来,许智峯等外逃乱港势力透过线上、线下活动发起激烈抵制,尤其在2021年6至7月间,连续炒作“反修例2周年”、“撑苹果”、“7·1孤狼刺警”与“港大学生煽暴”等议题,再度掀起一波小高峰,试图将影响力传回香港本地。作为维系海外乱港势力在香港本地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因触犯或畏惧国安法而潜逃、移居境外的许智峯等政治人物,国安法生效以来均热衷于运用个人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将反国安法理念及讯息向香港社会渗透。中评智库大数据中心发现,不少支持反对派的港人包括许智峯逃离港后,由于不再担心触法风险,再度公然发表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乃至认同“港独”的言论,每月声量中涉及“港独”意涵口号比例始终维持在10%至15%的区间上下,说明乱港势力追随者离港后呈现出“抱团取暖”之势。
2021年11月,正被香港警方通缉的前民主党议员许智峯等人,在社交平台贴文煽动香港市民杯葛抵制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当日投白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网志中表示,有“走佬”外国的通缉犯及流窜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包括许智峯等人,煽动市民杯葛选举,他指出这些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干犯《港区国安法》相关条文,邓炳强炮轰死心不息意图“揽炒”香港的破坏分子,犯法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公然“走佬”弃保潜逃,无耻地乞求外国庇护,更点名提到许智峯在港涉干犯最少9宗罪而被检控,他不但欺骗法庭以获批准离港,亦用诸多借口为自己卸责,“是羞耻、虚伪的懦夫行为,亦令家人蒙羞”。
2022年4月8日,许智峯收到警方通知,指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请下,已经对他本人、其妻子及母亲发出财产限制令,禁止他们处理在香港的任何财产。许智峯2022年4月9日在社交平台公开警方的电邮,指出财产限制令是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下的第7条发出,禁止许智峯夫妇及其母亲处理他们在港的任何财产,若违反命令,将被判监5年或罚款50万港元,或财产被检取。香港理工大学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讲师陈伟强表示,事实上许智峯早被指怀疑涉挪用众筹资金,疑洗黑钱等,亦不排除资产来源不明,或动用资产颠覆国家、勾结外国势力,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故发出财产限制令是正常做法。
2020年12月,内地央视及《环球时报》报导,说约30名身在海外的“乱港分子”,包括宣布流亡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颂恒、前“民间外交网路”发言人张昆阳及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前总编梁继平等。报导说,据悉,这些被通缉的人士涉嫌煽动分裂或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安全,或参与根据国安法而被视为非法的活动,相关罪名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他们一旦回港就会立即被捕。香港《南华早报》说,警方消息人士表示,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由于几个西方国家中止与香港的引渡条约,这些在通缉名单上的港人不太可能被他们所在的国家遣送回港,但如果回到香港就会被逮捕。
许智峯涉嫌煽动分裂或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罪名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他一旦回港就会立即被捕。因此,许智峯岂只是妨碍司法公正,他严重触犯国安法,不能以藐视法庭、妨碍司法公正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轻判3年半了事。应判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且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