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6:32:44来源:法律常识
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23日下午召开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司法厅专场)获悉,近年来,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5%以上,有力维护全省社会安定稳定。
一是拓宽调解领域。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卫生、金融、交通、劳动、国土、物价、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197个。如,与省工商联联合在全省各类商会设立134个调解委员会,为广大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服务;与省总工会联合在50个省级工业园区建立“园区枫桥”机制,推进劳动争议和涉企纠纷调解;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支行联合推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省、市两级全覆盖,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注重典型引路,在全省培育以优秀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等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847个,其中柘荣县“草根和事佬”调解室、平潭台胞薛清德调解室、莆田“庆元”调解室等一大批金牌调解室,入乡俗、暖乡亲、接地气,成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的中坚力量。积极开展“调解148”品牌培育和创建,“边界枫桥”“海上枫桥”“社区枫桥”等系列枫桥品牌效应充分释放,有力促进队伍能力提升。
三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通过建立派驻调解室、聘用调解员、案件委托调解机制等形式,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2019年以来,省司法厅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对接受理公安“110”转接的医患、邻里、家庭、婚恋等四类非警务警情纠纷近10万件,为群众在报警后提供一揽子法律咨询、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