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1:35:05来源:法律常识
从1805年英商在中国建立第一家保险公司开始,到现在2022年,中国大陆已拥有近200家保险公司。这200年的发展中,中国保险业都经历了哪些大事?一起来看看吧。关于保险业的发展,之前我在文章中也有分享,现在我重新更新了一下,快来看看吧。
1805年,英商在中国建立第一家保险公司--广东保险会社。
1865年,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
1875年,洋务派在上海创办保险招商局。
1929年,当时号称“北四行”之一的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三年后成为华南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
193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8年,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只保留少量的涉外保险业务。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召开,决定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首先是从恢复财产险业务开始,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开始恢复试办。
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正式进军国内保险市场,是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国内保险市场的境外保险公司。
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保险业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多家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的思路。
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
1987年,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
1988年,深圳平安保险在深圳蛇口成立。
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在其保险业务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是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家全国性商业综合性保险公司。
1992年,美国友邦在中国成立上海分公司。
1994年,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中宏、丰泰、安联相继成立。
1995年1月,天安财险在上海成立。
1995年,八届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0月1日起实施。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机制体制改革,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12月,中国人寿保险业第一张经验生命表制作完成,结束了长期借用日本生命表的历史。
1995年,重疾险引入我国内地市场。
1996年,泰康、新华、华泰、永安和华安5家公司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要求产险、寿险分业。
1999年,投连险传入我国。
2000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更名为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只能经营财产保险及短期人身险业务,2002年9月,又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2000年,国内第一款分红险上市,万能险传入我国。
200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设立太平洋财产和太平洋人寿。
2001年,在中国加入WTO前夕,太平恢复国内业务(复业经营)。
2001年,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开始正式履行其在保险市场方面的承诺。外资保险公司进驻:招商信诺、恒安标准、利宝互助、海尔纽约人寿等16家外资公司进驻。
2002年,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新《保险法》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3年11月,人保财险在H股上市。
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
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
2006年1月,我国人身险第二版经验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生效。
2006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实施。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该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回归国内A股上市。
2007年3月1日,中国平安回归A股市场。
2007年12月25日,中国太保的A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及使用规范》正式面世。
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0年4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10年8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至不动产投资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
2011年12月,新华保险作为我国首只A+H同步发行的保险股,成功跻身两地资本市场。
2012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拓展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的渠道,允许保险公司委托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保险资金投资管理。
2012年,中国人保集团在香港整体上市,成为首家在海外整体上市的中国保险金融集团。
2013年3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2013年8月,中国保监会宣布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2.5%的上限,改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2015年2月和2015年9月,万能型和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分别启动。
2013年10月,众安在线成立,是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由蚂蚁金服、腾讯、中国平安等国内知名企业联合创办。
2014年8月,国务院以“顶层设计”形式明确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新国十条”)。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
2015年6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在六省启动,2016年1月起,试点推广到18个省份,2016年7月起,试点向全国推广。
2015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5〕7号),试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深圳市重疾险采用政府主导、商保承办、自愿参保、多渠道筹资模式,商保公司自负盈亏、保本微利、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政府采购的中标企业为平安养老深圳分公司,这个创新的保险模式被称为城市惠民保的起源。
2016年6月,上海保险交易所揭牌。保险交易所,指保险交易地点,是与保险资产证券化紧密相连的场所,这一概念在第三届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被提出。它是寿险、非寿险、再保险机构进行保险交易,互相沟通信息,形成保险定价机制,保险资产以及保险资产衍生产品推出的地点。同时也是一个与保险资产证券化紧密相连的场所。
2017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我国保险业第三套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开始启动实施。
2018年2月23日起,中国保监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通过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险公司注资608亿元。2019年7月,大家保险集团成立。2020年2月,银保监会依法终止了对安邦保险的收购,收购持续了2年。
2018年3月,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人保集团回归国内A股上市。
2019年1月,全国首个保险博物馆——中国保险博物馆在宁波正式建成开馆,是我国目前最具权威性的保险行业博物馆,也是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成果、重要平台、文化载体和价值体现。
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对于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
2019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办法》首次把健康管理纳入专章,对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健康保险的关系定位、费用列支等方面予以明确说明。《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可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加强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等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优质、方便的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积极发挥作为医患关系第三方的作用,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促进解决医患矛盾纠纷。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关于现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的规定,将尽快启动修订,并在修订后重新发布。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对长期医疗险的费率调整规则进行了解释。这是监管层面首次完全认可“长期医疗险”,也意味着“终身医疗”时代或将到来。
2020年5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影响重疾险产品定价的一个重大依据迎来更新。
2020年7月,银保监会消息,鉴于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产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银保监会决定对上述四家保险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
2020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启了我国独立代理人制度的帷幕。允许独立代理人独立自主展业、可以不隶属团队,有别于传统团队型的代理人,可以使用在社区、商圈、乡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021年2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版》(简称:重疾新规)正式实施,新规的主要变化有以下几项:第一,原先的25种法定重疾,变成了28种法定重疾+3种法定轻症;第二,对部分重疾的理赔标准进行了调整,甲状腺癌被剔除重疾;第三,对3种法定轻症的赔付比例进行了限制,最高为30%。
2021年7月19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份《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一个月后,大家保险庞月晗专属代理店在深圳注册成功,正式完成从个人到个体工商户的转变,成为国内寿险行业首个完成工商注册的独立代理人。
2021年10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互联网人身险新规),明确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实施专属管理。整体来看,明确不同资质的险企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产品范围将有所不同;对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在业务准入、产品定价、监管机制等方面保持一致性监管;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宣传销售、运营服务、检查处罚方面保持一致性监管。其中,将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限于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2021年11月,深圳银保监局印发《关于简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推动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其中提到,自贸片区内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法定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24日,中国首部系统梳理保险发展的纪录片《大国保险》正式在央视网上线。据了解,该片是由中国保险业34位重量级人物倾情参与,全景记录民族保险业的成长传奇,全球视野解读中国保险业重大事件。
2021年12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对外发布的“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举措,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同时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为外资保险资管提供了政策红利。
2022年4月6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稳定法》拟立法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明确该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是用于国家处置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2022年7月21日,银保监会透露我国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确立,首批646亿元资金筹集到位。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被称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明确制度模式采用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此外,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并可享受税收优惠。根据意见安排,制度将在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
2022年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批复》,正式宣告易安财险破产,这也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第一例保险公司宣告破产。
2022年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重点对产品、销售人员分级管理,禁止炒停售。
2022年9月7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介绍,十年来,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74.8岁增长到78.2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增加到685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13.6亿人。
2012-2021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占全球市场份额从5.3%升至12.2%,已稳居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保险密度:从2012年至2021年,中国保险密度增长态势良好,保险密度从1257元/人增长至3360元/人。2021年,我国保险密度为520美元/人,相较于全球平均保险密度661美元/人,我国保险密度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保险深度:2021年保险深度为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