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找一位行政诉讼律师,行政案件怎么起诉

时间:2022-11-28 08:18:05来源:法律常识

■【关注】账号,私信回复“咨询”,即可享受一对一法律服务咨询

简单陈述一下关于提起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到判决或裁定作出的流程,大致包括:立案起诉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出庭情况审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评议阶段等。但上述程序会根据案件的类型和复杂程度,会减少一些程序或作相应的调整。

三分钟了解行政案件起诉流程,手把手教你起诉不求人

【基本情况】

2017年2月15日,C市F区清理整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向王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单》,其内容为:“根据市政府《C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的要求,你个人(在)某路东的建筑物属违法建设,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限在2017年2月17日前将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

望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自行拆除。否则,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拆除。”2017年2月22日,王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

下面将根据律师团队代理的上述案件举例说明。

立案起诉阶段

王某被强制拆除的房屋,责任主体确认为C市国土资源局F区分局。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等材料。

法院立案后,通知王某缴纳诉讼费用,王某成功预付本案的诉讼费用后,法院出具收费凭证,立案受理通知书。此后法院会向王某发送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

庭前准备阶段

该阶段作为开庭审理的前奏,由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分别向本案的当事人,即原告王某、被告C市国土资源局F区分局送达传票,传唤本案的当事人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本案有诉讼代理人、证人等,也要一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庭参加诉讼。

原则上,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应当公开审理,但存在例外,如果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是不公开审理的。开庭前,法院还应该就本案的开庭时间等进行公告。您可以在法院门口的公告栏看到相关公告内容。

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要对相关人员是否到庭进行查明,同时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到开庭审理时,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还要宣布案由,以及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审査双方诉讼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

法庭调査阶段

法院对王某、C市国土资源局F区分局双方的证据进行核实和审查,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合议庭对案件案件事实进行查明,查清后,审判长会宣布法庭调查结束,随后进入到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

该阶段是指原、被告双方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部分,通过运用各自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充分的表达各自意见。辩论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发言需要在审判长准许的情况下发言。

原告王某这方先发言,被告C市国土资源局F区分局进行答辩,然后才开始进行辩论。相互辩论的次数和时间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等到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王某、被告C市国土资源局F区分局的顺序依次向其征询最后意见。如果审判长认为本案件的事实已查明清楚,就可以结束法庭辩论,并由审判长宣布休庭。

评议判决阶段

该阶段是案件休庭后,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会根据已经认定的证据及确认的案件事实,以及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最后形成法院作出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另外,需要注意开庭审理的次数。一般情况下,由法院根据案件的类型及案件复杂程度等确定开庭次数,一次或两次以上,也存在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裁判文书的情况。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