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9:24:00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双建)"你们作为管理人办结的国企破产清算案件,采取向第三方无息借款方式先行安置职工、实现人资分离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肯定,省国资委在全省推介了你们的成功经验,你们倾情倾力用法治思维促和社会稳定的做法值得广大破产管理人学习”,11月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负责人对湖南志达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说。
当日下午,来自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益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和益阳城区3家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与"志达"公司工作人员一道,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归纳总结"志达"执业经验。
2014年成立的"志达”公司专业从事企业破产事务,是湖南省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在益阳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志达”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办理了13个破产案件,安置职工2000多人,安置职工工资、社保费用6000多万元。其中的益阳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6个月内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口口香米业公司破产清算案,采取"以租带买"的方式引进投资商,最大程度变现资产,妥善安置职工和粮农近200人,安置金额高达1400万元。
"志达"团队在破产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高效履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致力于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获得了政府、法院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一致好评,值得同行业认真借鉴。市中院司法技术室负责人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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