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0:19:36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郭女士帮孩子报了一个美术培训班,后由于种种原因剩下若干节课程未能上完,于是她找到该培训机构,要求退回余下的费用。然而近两年时间过去,这场“退学”引发的“退费”纠纷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昨天,郭女士向记者反映,说自己的孩子从2015年开始到锡山区格林少儿美术培训中心学习绘画。在培训机构老师推荐之下,她先后支付了7200余元学费,购买了课程“套餐”。2017年7月,郭女士提出不再上课,要求退费。此时矛盾出现了,按照郭女士的计算,培训机构一共“欠”她15节课,应该退费1275元。而培训机构对此并不认可,只愿意退还7节课的费用595元。郭女士说,为了680元钱,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她多次找到“格林美术”负责人讨要说法,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对于不肯退费的8节课,“格林美术”负责人陈女士告诉记者:“这8节课是我们促销时赠送的,当然不能退!”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双方签字的合同以及促销宣传材料,证明“欠”郭女士的课程中,有8节的确是当初的“赠品”。陈女士说,如果郭女士愿意继续上课,可以把赠送的课上完,如果要退费,则不能退赠送的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锡城涉及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问题的消费纠纷频发,其中一个重要矛盾点就是培训机构与消费者,在如何处理“赠品”上难以达成一致。无独有偶,近日,市民金女士也致电本报,反映自己为小孩在新吴区龙山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购买了课程,后来发现孩子对学习英语没有兴趣,决定“退学”。如今,双方为当初缴纳的6200元学费产生分歧,培训机构表示这个学费是促销时打了5折后的价格,而实际每堂课的课时费应该按照每年12380元来分摊计算,这样扣除几个月的课时费后,金女士只能拿回2000余元。
促销时赠送的课时究竟能不能退钱?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韦逸超律师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相关法律,商家为扩大销售而赠予的产品或服务,属于附合同中的义务。如果消费者违约的话,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商家只需按照主合同中的条款承担赔偿义务。换句话说,如果消费者主动“退学”,培训机构可以不退“赠品”课程价值的款项。他认为,家长要想顺利“退费”,最好在签订合同时作出特别的约定。
如何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与收费,在发生纠纷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退费难”的确是当前培训市场较为集中的弊端,绝大部分培训班都采用预收费形式,虽然合同中很少会有“概不退款”之类条例,但学费有去无回仍然是家长们集中反馈的问题。他表示,今后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的监管,坚决防止合同中的“陷阱”和“霸王条款”。同时,家长们也要提高法律意识,面对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应提高警惕,仔细阅读条款并针对细节提出质疑;加强维权意识,注意收集培训班详细的说明资料、承诺书等,作为今后消费维权的有效凭证。 (挥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