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1:38:23来源:法律常识
8月20日,萧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抚养权纠纷案件,孩子母亲激动地说“我再也不要我女儿离开我了,这几个月我都快要疯了,感谢你们”。
萧县法院召开“宿城围赖”专项动员会后的第一天,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陈某某打来的电话:“我知道女儿的下落了,你们帮我把她带到我身边可以吗?”考虑到可能遇到男方家人阻挠,承办法官马上带领多名法警驱车前往,但是由于连续强降雨造成的萧县城区及乡镇内涝严重,路面积水太深,有的道路堵塞不通,警车在积水的路面上只能慢慢推进,到淮北境内几十公里的路艰难地走了两个多小时,在男方一亲戚家找到了女孩,经过沟通和协调,女孩终于被带了回来。在法院,孩子见到了妈妈很是开心,最终母女团聚,案件得以结案。
陈某某与王某某于2002年确立恋爱关系后依法登记结婚,生育一子一女,2017年4月双方因为感情问题,陈某某起诉离婚,法院未予支持,2018年1月陈某再次起诉,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了争执,经萧县法院判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子女(女儿归女方,儿子归男方抚养),双方自行承担其所抚养子女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男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竟然在路上将女儿从前妻手中抢走,不要陈某会见女儿,也不要女儿见其妈妈,由于孩子父亲一直外出务工,无法联系,执行局承办法官便叮嘱陈某不要着急,并留下联系方式随时保持联系。
2018年8月20日,陈某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说打听到了女儿在其姑姑家(淮北市杜集区某村),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便出现了以上暖人的一幕。
这位母亲见到孩子后,便一直搂着,可能是怕松开手孩子又不见了吧。离婚家庭,孩子是最大的牺牲品,法律可以执结案件,可孩子的心结又要如何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