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2:31:50来源:法律常识
“你好,请问是拱墅区检察院吗?我是江苏一家律所的律师,是你们院承办的耿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辩护人。我想阅卷,可是各地疫情管控都很严,我从无锡去杭州不方便,也有风险,你们可以帮我实现异地阅卷吗?”3月2日下午,杭州拱墅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了这样的一通求助电话。来电的丛律师语气急促,她说自己代理的这个案件有可能在半个月内审结,她需要尽快阅卷。
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是防控疫情的必要手段,但是保障律师阅卷权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才能两全其美呢?接电的员额检察官立即与丛律师居住地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取得联系,沟通商定:由丛律师就近向滨湖检察院提交律师证、所在律师事务所公函、当事人委托书等材料,拱墅检察院委托滨湖检察院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拱墅检察院将案件电子卷宗上传至检察专网,再由滨湖检察院从该服务器下载,刻录成光盘交给律师。
3月3日,丛律师如约来到滨湖检察院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顺利拿到了卷宗光盘。该案异地阅卷工作顺利完成,整个过程前后不到24小时。“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在家门口就完成了一次跨省阅卷!”丛律师拿到光盘后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有来也有往,省内异地阅卷半小时搞定
碰巧的是,丛律师来电的当天上午,一位姓朱的律师也拨打了拱墅检察院律师接待热线。朱律师居住地在拱墅,代理了一件余姚市检察院的刑事案件,请求帮助完成异地阅卷工作。拱墅检察服务大厅人员立即向余姚检察院核实情况,代为审核朱律师的材料后,从检察专网下载了余姚检察院上传的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朱律师,整个过程在半小时内完成。
新冠疫情发生后,拱墅检察院先后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以及引导群众通过网、电、信来访的通告,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律师和群众的“路程必缩短,权利不缩水”。疫情防控期间,共收到律师邮寄材料1份,接听律师来电67人次,为22名律师提供阅卷服务,刻录光盘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