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3:12:51来源:法律常识
“再难也要挺下去,想想孩子还在等着你。”2021年元旦刚过,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庄伟来到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皮肤护理室一间病房里,轻声安抚着眼前全身烧伤的陈小娟,并为她送上3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0年6月,因房产纠纷,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陈小娟被其继母用汽油烧伤,皮肤大面积坏死,行动极其困难。案发后,其继母拒绝支付治疗费用,陈小娟无法工作,丈夫卖房卖车四处借钱,仍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审查该案时,了解到陈小娟一家的困境,认为陈小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很快,该院依法向陈小娟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为陈小娟后续治疗解除了后顾之忧。
2020年,全国还有2万余名和陈小娟有相同或相似境遇、无辜被牵进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因为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他们的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变得不同。
“暖心钱”助力脱贫攻坚
相较于7年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之初的救助规模、救助范围及救助程度,2020年,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步伐走得快了许多。尤其是,司法救助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摆脱困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9月,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突出强调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要扎实融入脱贫攻坚大局。
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衔接融合、协同发力等工作理念,积极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和方法,通过完善线索发现、权利告知、申请渠道等机制,把一笔笔“暖心钱”源源不断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助力。
在山东,该省检察机关突出精准救助,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确定了22个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案贫困人口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摸排,把有限的救助资源主动向本省西部地区、革命老区、黄河滩区等贫困度相对集中的区域倾斜,有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在河南,该省检察机关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专办机制,把救助的重点向最高检明确要求的“四类人员”(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倾斜,先后救助被害人家属583案675人次,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706万余元。
在江苏,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1+10+1”救助模式(检察院+民政、卫计委、教育、残联、共青团等10家相关单位+受助对象),切实帮助受助对象实现长效脱贫。
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为例,该院依靠“1+10+1”模式,帮助乔志军摆脱了贫困。乔志军曾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该案中,他和弟弟身受重伤、父母双双死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该院迅速为其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系残联、民政、卫生等部门,召开多元救助圆桌会议,为其减免相关医疗费用。
出院后,该院在“输血”基础上,为其量身打造“造血”方案,建议乔志军利用所在乡镇藕塘较多的优势开展藕虾混养,还积极协调镇村为乔志军流转了100余亩土地,帮助其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藕虾混养家庭农场。如今,乔志军的藕虾混养家庭农场生意越来越红火,年收入达1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万余件,同比增加59.4%;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人4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55.1%和60.9%。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说,司法救助工作目前已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基本覆盖了检察业务全范围。只要符合救助条件,检察机关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权利,第一时间受理救助申请,第一时间发放救助资金,实现需求与救助的全方位对接。
2020年,各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办案量、救助金发放量大幅提升。仅浙江一省检察机关就办理司法救助案1090件,同比上升52.8%,发放救助金1317万元,同比上升20%,帮助1112名当事人摆脱了生活窘困。
在经济欠发达的甘肃,该省检察机关2020年发放的救助金接近1000万元,同比上升65%,困扰400多名当事人的愁心事、烦心事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
“应救尽救”“主动救助”
是鲜明特色
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司法救助工作由原来的“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过渡,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过渡,特别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各级检察机关实行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做到了“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以救助审批为例,过去不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因受程序、环节等因素制约,救助金发放周期一般较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救助的“救急”效果。
2020年,最高检要求司法救助提质增效,各级检察院在严守程序的前提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提高资格审核及发放效率。
▶ 天津、浙江、江西等地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将线索告知关口前移至案管中心,实现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无缝对接”。
▶ 江苏、山东、新疆等地建立了“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四快”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在重庆,司法救助工作也从过去的“上门求助”变为“上门救助”。2020年6月,酉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黄杏如的丈夫因一起案件意外去世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一家五口人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检察官遂告知其可申请司法救助。出乎黄杏如意料的是,检察官从了解到家庭困难,到登门走访,再到通知递交资料,仅用了半个月时间。
承办检察官说,放在以前,一般都是等申请人主动上门才办,现在变了,都是检察官主动上门救助,尽量让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最好一次就能给群众办结。
工作作风的变化,缘于该县检察院倡导的“三主动”工作法: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他们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全县贫困家庭人员情况,对涉贫困人员案件予以甄别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优先办理,打通司法救助的“最先一公里”。
据统计,2020年,酉阳县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起,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实现了“应救尽救”“主动救助”。
“案虽已结、关爱不止”
是长效保障
司法救助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实际工作中,司法救助是不是意味着给钱就行呢?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认为,在对困难当事人给予资金救助、渡过眼前难关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应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安抚、释法说理、诉讼救济等多种手段,帮助困难当事人建立生活信心。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板桥镇大木村村民李胜元的牲畜闯入钟建国的药材地,两人发生争吵并打斗起来,李胜元用刀捅伤了钟建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李、钟二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李胜元倾其所有也仅能赔偿钟建国的部分医药费。钟建国除了承担医药费缺口,还因刀伤落下病根,心中郁愤难平,隔三岔五上访。
恩施州检察院检察官、派驻大木村第一书记喻建平得知情况后,主动找钟建国拉家常,时常与钟建国谈心,并先后14次到他家释法说理,给钟建国做心理疏导工作,劝他往前看,日子会越过越好。慢慢地,钟建国愿意跟检察官聊一些种药材、挖水窖的体会,也谈一些他早年打野猪的趣事。随后,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为钟建国发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眼前的困难。
在喻建平等多名检察官的帮助下,钟建国的心结彻底打开了。前不久,已领到司法救助金的钟建国专门向喻建平等几名检察官表示了感谢:“如果不是你们耐心开导,我恐怕还活在仇恨中。现在政策这么好,我要好好干,好日子还在后头咧。”
一年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20年曾两次参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胡中辉说,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对象及时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大爱。特别是案件办结后,关爱并没有结束,的确令人欣慰和感动。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司法救助:
暖心检察解民忧
2020年冬,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检察院,在检察人员帮助下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2020年11月,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申请人杜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图为检察官帮助杜某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
确保司法救助实现最优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乔彬
司法救助制度实行已有一段时间,但是不少老百姓对这一制度了解得还不够深入。我通过参加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了解到,该院增强主动救助理念,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同时,针对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的情况,该院还建立了控告申诉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确保在批捕、起诉等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及时纳入救助轨道。梁园区检察院的做法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日前,在河南省两会上,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所作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河南检察机关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947人,发放救助金1371.3万元,为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救助对象做好跟踪回访,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救助资金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生活又有了盼头
“这就是用司法救助金买的猪仔,现在已经200多斤了,等到过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年关将近,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曾某家中时,曾某正在他新修的猪圈里忙活,如今生活有了盼头,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年近七旬的曾某是丰都县包鸾镇村民,2018年12月,他稀里糊涂地卷入一场诈骗案。“哪个晓得他们卷起钱就跑了,我的‘老本儿’一下子全没了!”提起被骗经历,曾某又气又无奈。
2018年12月,谭某和江某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江某华冒充售卖“芯片”的商人,哄骗曾某可以低价收购芯片,然后高价卖出赚取差价,致其被骗1.5万元。2020年1月,丰都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责令3名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曾某受骗财产。
然而,曾某的生活境况并没有好转。在该院开展的一次涉贫困户案件回访工作中,曾某不好意思地向结对帮扶的检察官龙正宗询问:“那几个骗子还没赔我钱,你们能帮忙催催吗?”经调查,谭某等3人没有能力进行退赔,而被害人曾某不仅是建卡贫困户,还独自生活,没有收入来源,如何才能帮助他渡过难关?
了解情况后,龙正宗立即向院里汇报,丰都县检察院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在检察官指导下,曾某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收到申请后,该院走访核实了有关情况,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上当后我一直愁啊!岁数大了也找不到地方打工,这笔救助金能减轻我不少生活负担。”2020年7月31日,接过检察官送来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曾某感激地说。
点亮彝家女孩新希望
在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小姑娘妞妞的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虽然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但因肇事方是未成年人,其家庭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赔偿。
失去家里的顶梁柱,妞妞母亲带着四个孩子在家务农,生活靠亲戚救济。“第一次见到妞妞,我看到身形单薄的她背着一篓子沉重的柴火,牵着妹妹疲惫地走回家。”办案检察官说。
马边县检察院将该案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并与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以及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公开审查,达成一致救助意见。
该院迅速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帮助妞妞一家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妞妞也重回校园。“现在住上了新房子,我也不担心没有书念了。‘阿杰鲁’(彝语为不要怕),因为有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关心着我……”妞妞说出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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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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