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3:18:3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农民工龚某将一面“为农民工讨薪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向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龚某,出生于四川省达州市,系来榕务工的农民工,2019年起至今一直在包工头檀某手下干活。龚某跟着包工头在仓山区某工程做工,负责砌砖粉刷瓷砖,有时也扎钢筋倒水泥。但是包工头一直借故拖欠龚某工钱,经双方结算包工头出具了欠条一张。龚某多次讨要,但是包工头拒不付款。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龚某向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窗口咨询维权事宜并申请法律援助。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相关情况后,按照规定为其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免予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提起法律援助申请的经济状况核查,立即作出受理的决定,并将案件指派给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江楠律师具体承办。
江楠律师通过当面了解、微信聊天等方式与龚某充分交流、沟通,在认真分析案情并告知其诉讼风险的情况后,确定以欠条金额为标的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江楠律师为尽快帮助龚某拿到赔偿金,在法院的协调下与包工头檀某协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确认了该协议内容。该案从法援中心收案到达成调解仅耗时8天,成功帮龚某拿回了拖欠了一年的工钱。
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不断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仓山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