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口找律师事务所,武汉汉口找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时间:2022-11-28 13:30:09来源:法律常识

车祸反转疑案:死者由乘车人变驾车人

事故车辆车内情况。受访者供图

车祸反转疑案:死者由乘车人变驾车人

9月5日,梁超的父亲在家整理多年的案件资料。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摄

事发武汉,车祸现场,交警认定死者系乘车人;死者火化后,证人集体翻供称死者系驾车人,并起诉家属索赔

2018年9月5日,为打官司,梁超父亲又把一些资料翻出来重新整理。

梁超因车祸死亡四年后,关于他是否是车辆驾驶人的争议仍未解决。2014年8月21日,武汉市光谷未来一路和科技二路的十字路口,梁超、徐海、林丰、魏严、汪平5人所在的面包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梁超和汪平当场死亡。当时到事故现场勘查的交警认定,驾驶人为徐海,梁超坐副驾驶。

梁超尸体火化后第二天,案情出现反转。林丰、魏严和徐海家属集体翻供,称事故发生时梁超是驾驶人。随后,交警推翻之前的认定。2014年10月21日,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根据以前尸检结果及案情资料,得出鉴定意见:梁超所受损伤符合交通事故中车内损伤所致,其系面包车驾驶员可能性大。

梁超的老婆王云不服,她觉得“反转的案情矛盾重重”,没有明确视频证明梁超为驾驶人。交警重新认定梁超为驾驶人后,2015年3月,徐海起诉梁超家人。2017年8月30日,一审判决梁超亲属赔偿徐海经济损失30万余元。

梁超亲属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梁超家的代理律师透露,梁超继续申诉,2018年8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进行调查。

一场车祸两死五伤

王云没想到,2014年8月21日早上,外出拉货的丈夫梁超再也没回来。

梁超以开货车拉货为生,王云回忆,当天他去给徐海家餐馆搬运东西,傍晚,她联系梁超,电话却无法接通。第二天中午,她得到消息赶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以下简称东新交通队),见到了梁超的尸体。

当日17时51分许,梁超一行5人所在的面包车,在武汉市光谷未来一路和科技二路的十字路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梁超和另一位乘车人汪平当场死亡,徐海重伤,另外两人轻伤。出租车司机及车上一名乘客受伤。事故照片显示,面包车身右侧与出租车车头前部左侧发生碰撞,面包车翻转倒立在路边,右侧车轮、前车门、副驾驶车窗破损。

王云了解到,车祸前,梁超随徐海等人从鄂州左岭新城出发,去武汉汉正街买货,乘坐的面包车属徐海儿子的。事后,当时交通队民警告诉王云,出车祸时驾驶人是徐海,梁超坐在副驾驶。

坐面包车最后一排的林丰做笔录时介绍,面包车中排坐着魏严和汪平,当天中午,他们五人还有一名电工在徐海家吃饭,除徐海外其他人都喝了酒。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豹澥派出所、东新交通队和关山消防中队到达现场。徐海、梁超两人被消防员从车中救出,魏严和林丰自行离开去医院治疗。

徐海被救出后,被当场抽血检测酒精含量。新京报记者从一份当事人血液提取登记表中看到,当时附的照片标注为“驾驶人徐海抽取血样照”。结果表明,徐海血液中不含酒精。

王云告诉记者,2014年8月29日在东新交通队召开了事故调查证据公开会。会议记录显示,车祸发生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面包车超速且没有让右方来车,出租车也超速,最终认定面包车驾驶人徐海主责,出租车司机次责。

在交警的协调下,两名死者家属获得8万元安葬费,其中2万是徐海出,另外6万出租车司机出。至于为何主责2万、次责6万,汪平的妻子回忆,“交警说徐海伤情也很严重,还在医院呢,就先少出点,以后再协调。”

2014年8月30日,梁超和汪平的尸体在武昌殡仪馆火化。王云表示,火化当天,徐海家人送来1000元参加葬礼,事故发生后第四天,徐海家人还到梁超家跪地哭喊,表示以后会照顾梁超家人。

驾驶人身份反转

梁超尸体火化后第二天——2014年8月31日晚上,徐海家人找到梁超家表示吃饭谈事情,梁超的弟弟出席饭局。“吃饭的时候他们说驾驶人其实是梁超,搞错了。”梁超弟弟说,由于怕家人担心,梁超弟弟当时没有把此事告诉王云。

2014年9月1日,徐海妻子向东新交通队写了一份申请书,表示他们在事故听证会后,经过她和家人多方走访和调查,发现事故时驾驶人是梁超,恳请交通队查明真相。

当天魏严和林丰出具了两份一模一样的书面材料,表示“返回时在汉口的一个红绿灯路口,由于徐海挂挡挂不上去,副驾驶的梁超要求让他来开车,车是经过长江隧道开过武昌来的,沿途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梁超,本人讲的是事实,对此愿负法律责任。”并签字按了指印。

2014年9月2日,交通队对俩人的笔录显示,两份证明材料都是徐海家人直接拿给他们签字的。

当日,魏严接受询问笔录显示,魏严称,他与梁超并不熟悉,事发后他在车祸现场旁坐着时,建议林丰说是徐海驾驶。当时的考虑是,如果说梁酒后开车,责任会大些。“因为我和徐海一个湾子的,和他熟些,这辆车是他的,没喝酒责任就小些,如果赔钱就会少些。”

魏严在接受询问时说,大概8月25、26日晚上,徐海的老婆、姐夫和妹妹等人,去家里看他,询问当时事故发生时是谁开的车,魏严表示当时是梁超开的车。

林丰则称,返程中他睡着了,并不清楚是谁开车,只是按魏严建议的说。梁超儿子告诉记者,车祸第二天晚上他到医院探望林丰,对方表示,中途确实换过,但快到家时,徐海称自己对路段比较熟悉,再次换徐海来开。2014年9月3日,梁超儿子打电话给林丰询问为什么改口,他表示有什么事来交警大队问。

2014年9月2日,林丰、魏严二人到公安局投案。据车祸当事人徐海以及林丰家人证实,他们是因为后来翻供前去自首的。2014年10月29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林丰被拘留7日,罚款200元,魏严被拘留9日,罚款400元。

2018年9月8日,林丰母亲告诉记者,林丰外出打工,她不愿“揭开伤疤再联系儿子”。林丰母亲介绍,2014年出事时,林丰27岁,原本要去徐海家新开的餐馆做厨师,年纪小,回来路上睡着了,出事后受伤整个人是蒙的,当时按照魏严的说法做了笔录。林丰并不清楚究竟是谁开车,因此自费花了6万元医药费,无法向梁超家或者徐海讨要。对于翻供材料她表示不清楚情况。

2018年9月9日,死者汪平妻子告诉记者,她去了车祸现场,但她当时哭得头晕,不清楚谁是驾驶人。“魏严的儿子那天晚上跟我儿子说是徐海开车,后来又不承认了。”汪平妻子说,“因为这事儿他俩现在闹掰了。”

而魏严如今已身患肺癌三年,其妻子表示他已经说不了话了。魏严妻子表示,她不清楚当年的情况,魏严受伤花费一万多,他们也没有要赔偿,“那时候就想着保住命就不错了。”魏严的儿子表示事情过去多年,没有解释当时的情况。

车祸现场关键视频缺失

“我在医院昏迷了21天才醒,根本不知道他们说了那些话。”徐海说。病历显示,徐海当时肋骨骨折、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头部受伤。2014年11月27日,徐海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2014年9月17日,徐海接受询问时表示,当时他的餐厅在装修,叫梁超等人过来帮忙搬运东西。下午一起外出购物,返回途中换梁超开车后,自己并没有系安全带,不记得梁超是否系了安全带。但9月3日,关山消防队一名消防员做笔录时表示,救援时发现副驾驶位置的人有系安全带。新京报记者2018年9月7日采访时,徐海表示交警询问时他在医院,意识比较模糊,根本记不清了。

此外,徐海笔录中表明午饭时并未有人喝酒,包括梁超在内。林丰此前则称,除徐海外其他人都喝了酒。

对于现场救援情况,关山消防中队一位消防员在2014年9月2日接受东新交通队询问时做笔录表示,第一个人从副驾驶位置被抬出时还有生命迹象,第二个人从正驾驶位置被救出,体重较重较胖,“感觉已经死了”。

2014年9月3日,这位消防员询问笔录显示,副驾驶位置的人有呻吟声,拆除车门后,将其抱出来。正驾驶位置的人没有系安全带,为抢时间,将其也从副驾驶车门这边救出。2014年11月26日,魏严儿子接受询问时,亦表示消防员从副驾驶车门抬出一个很胖的男人。现场照片显示,梁超体型较胖。

梁超家属认为,前述笔录有很多矛盾之处,第二个人究竟从哪里救出、副驾驶位置的人到底有没有系安全带都不清楚。

2014年12月份,梁超家属花了三万元找关系拿到豹澥派出所现场救援录像,但是录像从徐海被救出后中断了半个小时,梁超在车内的位置和从哪里被救出部分缺失。派出所民警表示当时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王云表示,从视频可以看出,东新交通队在执法中也有录像和拍照,但始终没有提供给他们。目前只有长江过江隧道处的监控显示当时驾车的是梁超,临近事发地及出车祸时,均没有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谁在驾车。

2014年9月4日,东新交通队委托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通过伤情、痕迹综合鉴定确定,徐海、梁超俩人谁是面包车驾驶人。”

2014年10月21日,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根据上次尸检结果及案情资料,得出鉴定意见:梁超所受损伤符合交通事故中车内损伤所致,其系面包车驾驶员可能性大。

司法鉴定所并没有出具对徐海的伤情鉴定,鉴定人在之后接受调查时表示,当时徐海伤愈失去鉴定意义。

上次尸检结果显示,梁超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面部、右肩前见多处散在条片状擦挫伤,王云猜测这正是因为梁超坐着副驾驶位置系安全带受伤。当时鉴定书中记录,“梁超乘坐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车祸照片显示,车身副驾驶一侧受损严重,另一名死者汪平就坐在副驾驶位置后面。

2014年12月29日,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面包车顶盖内饰板血迹在倾覆状态下驾驶员身体出血堆积形成,副驾驶坐垫血迹,是正立状态时,右前轮泄气致车身前部左高右低,血液从中左向右流淌后滴落于坐垫形成。

同日,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报告书显示,副驾驶室车门框内侧毛发是徐海的,但副驾驶坐垫上、副驾驶安全带上、方向盘上、驾驶座玻璃内侧血迹取样检测结果是梁超的。也就是说,车内血迹基本上是梁超一个人所流,车内照片显示,正驾驶座椅只有少量血滴,大量血液在副驾驶位置。

车祸反转疑案:死者由乘车人变驾车人

事故面包车翻车倒立。视频截图

事故认定为梁超开车

梁超家属不能接受驾驶人身份反转,但这未能改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最终结论。

2014年10月29日,武汉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梁超为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徐海等人不负事故责任。

2014年11月6日,梁家向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复核申请。交管局复核认为,办案单位认定事发时驾驶人为梁超的证据不充分,责令东新交通队重新调查。撤销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东新交通队在重新调查时,调出豹澥派出所录的视频证据。交通队在情况汇报中表示,录像记录面包车副驾驶位置上被卡伤者系徐海本人,旁边还有人向派出所民警说还有一人卡在正驾驶位置上。

但王云并不认可这一说法,“我们看的视频好几个没有声音,没有听到有人说卡在正驾驶位置。现场那么多民警,当时都把徐海当做驾驶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王云和家人怀疑,梁超火化后,关键证人翻供是徐海家人暗中操作,他们不再相信之后所做的笔录和司法鉴定。

2014年12月30日,东新交通队第三次召开事故证据公开会议记录,同上次结论一样,认定梁超为驾驶人。

“我请的律师跟我说不签人家也会这样认定,签了也没关系。”王云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这基本上被视为她也认可了驾驶人是梁超的事实。

2014年12月31日,武汉市交管局召开了事故专家组讨论会。2015年1月6日,东新交通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认定梁超为驾驶人,负主责。

2018年9月1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武汉市交管局,宣传人员表示,该给的资料都给了当事人,案件已经了结,当事人的诉讼也被法院驳回,目前不接受采访。

在魏严、林丰翻供后,王云就请了律师。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律师建议打雇佣关系官司。“律师的意思是,反正我们是要赔偿,无论梁超是不是驾驶人,徐海都应该赔偿我们。”王云说。

但王云的公公和姑姑等人不同意,他们认为,梁超是否是驾驶人的事实不清,不能直接打雇佣关系。一家人商量纠结了一个多月,王云想,自己和家人都不大懂法,还是听律师的。

2015年3月,王云和公婆、儿女共同起诉徐海,认为梁超与徐海之间成立个人劳动关系,要求赔偿90多万元。“我老公就是以拖货为生的,去给他干活难道不要钱吗?”王云说。

而徐海表示,梁超生前与他是朋友,当天找他是帮忙,而下午去买货则是一起去玩,不存在雇佣关系。

2015年6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梁超与徐海之间不存在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公安机关查证,梁超为车辆驾驶人,具有主要过错,徐海则并无过错。驳回梁超亲属的诉讼请求。

梁超亲属上诉后,二审亦被驳回。

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事故当日上午,梁超与徐海形成过帮工的劳务关系,下午去购物无需帮工,认定事故时梁超与徐海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而一审中,法院采信行政机关的公文书证,认定梁超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4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云等人的再审请求。

“现在要赔出去八十多万”

2015年3月,徐海起诉梁超家人,同时起诉对方出租车司机及公司和保险公司。

2017年8月30日,一审判决梁超亲属赔偿徐海经济损失30万余元,并返还徐海之前支付的2万元。

2018年9月7日,徐海表示在梁家承认梁超是驾驶人的基础上,他愿意放弃30多万的赔偿金。“我虽然活了下来,但当时还不如死了算了,现在他们家一直揪着不放,我也没办法。”徐海说。

随后,死者汪平的家属、出租车司机均起诉梁超亲属。

汪平妻子刘静表示,她在律师的建议下起诉梁超、出租车司机、保险公司、面包车主,但法院只判了前三者赔付,面包车主无责,目前只有保险公司赔付了9万多元。梁超亲属应赔偿的37万余元和出租车司机应赔偿的10万余元,都未给付。

“我老公是被徐海叫出去帮忙的,我肯定是找他赔钱,梁超人都死了,怎么找。”刘静说。

在出租车司机起诉梁超亲属、徐海、保险公司等的官司中,梁超亲属被判赔13万余元。

“我家坐车的变成开车的,现在要赔出去八十多万。”王云难以接受。

2016年7月,王云另请律师,起诉保险公司、出租车司机、徐海等人,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5万余元,出租车司机赔偿15万余元(扣除之前给付的6万元安葬费,剩9万余元)。2018年3月16日,王云二审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2018年6月8日,王云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请求。

王云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葛环珍律师表示,当她介入案件时,梁家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即将过期。雇佣关系官司中,梁家申请再审时,法院没有开听证会就驳回了,因此没有机会要求法院查明事实。

“就因为雇佣关系的案子这么判了,以后的判决中都认定梁超是驾驶人。”葛环珍介绍,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部分可以在其他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因此之后的判决很难推翻梁超是驾驶人的事实。

(文中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实习生 吕烨馨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刑事案件 补助费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