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大壮律师,找大壮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8 20:22:56来源:法律常识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婚姻生活中最忌讳的就是第三者,第三者的出现标志着出轨方并不珍惜这段感情,也意味着两个人的缘分走到了尽头,对于大壮(化名)先生来说,妻子外遇5年才被自己发现,心内气愤无比,直接去情夫公司公示了“艳史”,结果反被情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我们一起看看法官怎么判的。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市民大壮偶然看了妻子的手机才发现妻子和其上司的奸情,两人微信聊天记录非常露骨,而且这段不伦的婚外情已经长达5年之久,这期间两人拍摄了大量不雅的照片、视频,这让大壮气愤不已,顿时感觉头上有数百个“青青草原”。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被发现出轨后妻子也没多纠缠,两个人很快就协议离婚了,可是大壮心里气不过,因为发现妻子出轨其上司老王(化名)后,大壮多次找老王协商都被拒之门外了,大壮没有办法直接在网上@老王所在公司的官博揭露此事,并在情夫的公司里公司了他的“艳史”记录,散发并宣读标题为:“总经理老王乱搞男女关系,道德败坏没有职业道德”的传单。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老王反而觉得大壮在诋毁他的名誉于是将大壮告上法庭,以侵犯自己的名誉为由索赔10万元损失及10万元精神损失费。结果你猜法院怎么判的?对此我咨询了我的律师朋友尚可,尚可律师表示,法院的判决公平正义,非常具有说服力:法院指出老王和大壮前妻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属实,并导致大壮和前妻离婚,但大壮公然散发传单、指着老王乱搞关系属于发泄私愤,以书面形式公开他人隐私之事的确已经涉嫌恶意诋毁老王的名誉。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但是!老王和大壮前妻长年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实属恶劣,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有违公序良俗,故老王索赔10万元损失和10万元精神损失不予支持,大壮只需要赔礼道歉即可。于此这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对此独教授想说,遇到这样的烂人烂事应该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除此之外不该和他们有过多的纠缠,而法官的判决公平公正且人性化,博得了网友的点赞。还是希望大壮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

妻子外遇5年,丈夫去情夫公司公示“艳史”,反被情夫告上法庭,你有什么婚姻上的问题想要咨询律师吗?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独教授,依法胡说,认真生活。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刑事案件 补助费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