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2:55:45来源:法律常识
目前,很多业主倾尽大部分分或全部积蓄购买商品房屋,但入住之后,一直都得不到房产证。房子时时刻刻都有不开发商转卖的风险,没有领到房产证的业主对此甚是气愤。和开发商协商不成或者开发商一再拖延,就会给业主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业主的房屋所有权也处于悬空状态。因此,找到解决讨要房产证的问题,成了大多数未领取房产证的业主的心病。
网友咨询:
我购买的房屋迟迟不能办房本,开发商不给出手续,我应该怎么办?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王喜君律师解答:
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那么就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认定及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由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解释》也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根据其他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商品房所有权的转移,应当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认定标准。
因此,如果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那么开发商负有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购房者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
王喜君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王喜君律师执业20多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