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3:55:05来源:法律常识
我是张三,系河南上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就河南目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早置业)法定代表人王日失踪一事作如下说明:
目早置业公司系目早王子苑项目的开发商,2010年4月、5月,目早置业将目早王子苑消防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的消防工程发包给上三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如约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但目早置业却拖欠工程款未予支付。
上三公司无奈而起诉至王州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0)王01民初10514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后,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1)王01执504号。执行过程中,提出追加申请,法院院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2021)王01执异472号执行裁定,该裁定追加目早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日为(2020)王01民初10514号、(2021)王01执504号案的被执行人,后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案件的需要,我和法院工作人员均多次与王日联系而不得,并到目早王子苑项目及公司的注册地址等处,多次寻找也未能找寻到王日及目早置业其他工作人员。故,我们认为目早置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日已经失踪很长时间,请公安机关为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利益,对王日的失联一事予以立案。
报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