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4:11:10来源:法律常识
文/羊城派记者 张韬远
11月20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假冒律师案。一男子购买假假律师证后以律师身份执业,后被警方抓获。顺德法院判决,该男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7年3月,吴某然通过广州市天河区的路边广告,找人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购买一个假律师证。之后,吴某然又找人制作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函。
从2017年3月份开始,吴某然便持这一张假证在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以及中山市多地以律师身份执业,多次在顺德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2018年4月11日,被告人吴某然再次去到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准备会见在押人员时,被驻所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当场从吴某然身上起获上述证件。经过广东省司法厅复函确认,被告人吴某然所持的名为“吴某新”的律师证其实已于2017年3月15日被注销。
今年4月11日,吴某然因涉嫌犯买卖国家证件罪被警方羁押,4月12日被刑事拘留,5月18日被逮捕。10月26日,顺德区检察院向顺德法院提起公诉。顺德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然无视国家法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然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然的行为欺骗当事人、司法机关,扰乱司法秩序,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极坏。最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顺德法院判处吴某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东方IC
责编 | 田恩祥 实习生 王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