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4:11:31来源:法律常识
毒品犯罪辩护, 如何打开救赎之门?
--李景律师走进西南财大分享毒品犯罪辩护经验
落英缤纷锦官城,刑辩闪耀西财大
2019年11月17日,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李景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雨律师、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杨检主任等几位专注于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的律师们,应邀来到位于有着“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省成都市,走进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同该院熊谋林副教授、黄登礼副教授、兰荣杰副教授和法学研究生们一起举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系列讲座”。
在浓郁的学术交流氛围中,李景律师同与会人员一起畅所欲言,学习、探讨我国近几年来毒品犯罪的最新发展形势、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的热点和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毒品案件审理的会议纪要变化、指导性案例,以及程序性辩护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在聆听张雨律师、杨检律师的主题讲演之后,李景律师结合自己近年来经办的“2017年广东粤北制造毒品氯胺酮案”、“2018年横跨粤豫多省含二类精神药品曲马多成分新型毒品案”等重大毒品类刑事辩护案件,从证据的综合质证、辩护要点的提炼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并对各位研究生们提出了“珍惜光阴,勤学多思,争做优秀法律人”的真诚希望!
禁毒形势仍严峻,毒罪辩护须专业
根据2019年6月17日国家禁毒办发布的《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介绍,李景律师解读出以下几点体会:
一、毒品类的违法犯罪案件仍然处于高发态势。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等侦查机关通过日常巡查、“猎剑—黑武士”和打击网络涉毒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天网工程等缉查毒品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强,我们律师呼吁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和家属不应当有任何侥幸心态,主动寻求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才是争取公平、公正处理的正道。2018年,我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0.9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67.9吨;查处吸毒人员71.7万人次,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7.9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24.2万人次。
二、毒品犯罪已经取代故意杀人罪等,成为我国适用死刑的主要罪名之一,其中无罪和罪轻的判决几乎都有专业的辩护律师辛勤付出。那么,我国毒品犯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是多少呢?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广西为例:2019年6月25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的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2018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6991件8203人,分别占同期审结生效刑事案件的18.38%和判决生效罪犯的14.84%,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管制、拘役685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319人,重刑率16.08%,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11个百分点。
以广东为例,2016年2月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汕尾市陆丰县甲西镇博社村村干部蔡东家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东家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蔡东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审理该案,8月7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蔡东家被判处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冰毒已经取代海洛因成为滥用“头号毒品”,大麻滥用人数增多。复吸人员滥用合成毒品占主流,交叉滥用者更加突出。毒品市场花样多,“神仙水”、“娜塔沙”、“0号胶囊”、“氟胺酮”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发展蔓延是目前全球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国内制毒能力大幅削弱,在持续打压下制毒活动出现萎缩,互联网+物流的寄递物流式贩运毒品现象更加突出。传统制毒重点省份广东出现源头性收缩,制毒活动不断向其他管控薄弱地区转移,以往较少发现制毒活动的西北、东北地区制毒活动上升明显。合成毒品和制毒物品的获取难度加大,出现掺杂掺假、多点拼货、价格上涨等情况。但受制毒原料需求旺盛的影响,国内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和走私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活跃。
刑事诉讼改革深入,辩护律师彰显价值
除了《刑法》和《禁毒法》之外,近年来我国公安和司法机关针对毒品犯罪侦查和审理先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两高一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包含2015年武汉会议纪、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2000年南宁会议纪要)等等,可谓层出不穷、纷繁复杂。
然而,由于中国的汉字讲究语言精练、微言大义,而且禁毒的司法政策也随着各地区的毒品泛滥程度而有所不同,这些文件的具体实施细则比如各省法院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有所差别,有的文件内容甚至突破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有的关于认定“主观明知”的情形也难以自圆其说。这就需要常年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结合司法实践、裁判案例、证据材料等进行认真对照和解读,甚至需要查看现场,从而给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思路。
律师办案,如同医生治病,讲究的是专病专治!为何很多老中医挂号收费仍然门庭若市?正因为他们经过熟读医书、救死扶伤的数年历练之后,才能知道如何对病人进行望闻问切,并且对症下药地开出良方。
2019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出“二是加大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适时修订刑事诉讼法,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推动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这给我们刑事辩护律师提升综合素质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必须系统学习如何向出庭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的发问;如何提高证据的质证水平;如果提炼辩护要点;如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等等……面对持续提升、枕戈待旦的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敏锐地发现证据其中的问题并针锋相对地提出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就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所在……法庭辩护不就是一门说服的艺术吗?
黄金救援37天,聘请律师越早越好
2019年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2018年中国各级法院判处罪犯142.9万人,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那么,2018年中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约为0.05728%,即万分之5.7。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018年中国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同上计算方法,不批捕率约为10.3%,不起诉率为2.1%。
这些数字说明,刑事案件中,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移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每推进一步,无罪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对比一下无罪的可能性,提请批捕时是10.3%,审查起诉时是2.1%,到法院审理时骤降到万分之五!
这就说明,在刑事拘留到审查批捕前37天的黄金辩护期,也称黄金救援期,聘请专业律师的介入多么重要!而很多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宁愿受骗上当托人搞关系、送礼送钱,却不愿意聘请专业律师主动介入,结果错过了黄金辩护期。等到都快开庭审理了,再急着找律师,此时无罪辩护的难度就很大了(无罪率从10.3%,骤降到了万分之五)。
撰稿人: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李景律师 (原创不易,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