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9:05:44来源:法律常识
一.费用合理的法律服务。
不是说所有的律师收费都不合理,而是指大多数律师做法律顾问的传统做法:按自身出场费报价。如果是名律师和大咖律师按此方式收费,可以理解,但毕竟大多数律师不属于此列。企业老板希望按企业法律需求内容的多少来计算收费,需求多就多收,需求少就少收,这应该合理吧?
实践中,有的律师收一家企业法律顾问年费拾万元,一年的服务期过后,企业老板抱怨:这个律师不能再聘用了,一年当中,他给我们企业的全部服务内容就是几个电话法律咨询、审了几份合同、见了两次面,这个工作量值拾万吗?这个收费合理吗?有没有合理点儿的法律顾问收费模式?还有的律师更甚,收了一年的企业法律顾问费后,一年当中什么服务都没做。
企业认可的合理费用是成本加有限利润,而不是成本加暴利或根本就没有任何成本(服务)。
二.个性化集约化的法律服务。
个性化指的是,聘请做法律顾问的律师,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的运行规律,有过类似行业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知道如何预防该行业所属企业的法律风险,有过类似行业诉讼的成功案例。
集约化是指:一个律师不可能什么法律问题都懂,一旦顾问企业发生了该法律顾问律师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该律师后面有一个团队在支撑,可以随时征询其他律师予以快速解决。
三.快速响应的法律服务。
企业不可能经常有法律问题要解决,一旦有,就比较着急,希望快速解决,这时候,律师的快速响应服务就非常重要,有些法律事情是需要第一时间来处理的,企业老板最担心此时联系不上律师,律师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状态,一定是企业老板不希望发生的。
四.流程标准化(可视化)的法律服务。
企业提出法律需求后,法律顾问律师什么时候能给答复,能给解决,是应该有个约定的流程标准的,要不然,可能会处于一遍遍催问、无期限等待的状态。
比如说:简单的电话法律咨询,应该当时能够及时联系上律师或律师忙但最迟也要在当天回电提供服务;起草、审核简单的合同,应该24小时内提交;预约律师见面,律师应在48小时之内提供上门服务。等等。
五.主动积极的法律服务。
律师给企业做法律顾问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顾而不问"。有的企业老板讲:我请的这个法律顾问律师,签的一年服务合同,但这一年,他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从来没有主动服务过,都是我们找他,有时还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这种服务,不是我们企业想要的。
主动服务意识,是很多律师欠缺的,客观上,造成了很多企业客户流失,有的企业因此再也不请律师做法律顾问了。
服务的本质就是主动服务,不少企业老板对此发出的感慨就是:我请的法律顾问律师都是被动服务,可以说,这个律师就没有给我们服务过。
六.回访监督的法律服务。
只能是服务,就可能存在瑕疵,就可能存在客户不满意,如果有及时的回访和监督,就可能会第一时间解决客户的困或。那么谁来监督律师的法律顾问工作?律师的各个服务环节,又有谁来回访?法律服务实践中,这应该是个制约服务的漏洞吧。
企业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都是与该律师所在的律所签的顾问合同,按理说,律所应该把对律师服务的回访监督工作做到位,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律师做法律顾问服务,律所是缺失、没有回访和监督的,律师的服务处于随意而为、不可控的状态。
企业和企业老板希望得到的是:有回访监督的法律服务,有制约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