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09:51:55来源:法律常识
开车撞到狗狗怎么应对?
引言
现在社会,人们拥有小汽车的非常普遍,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大发展、汽车大增长的态势持续深入推进。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3亿辆,其中汽车达2.46亿辆,驾驶人达4.1亿,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人们出行,基本都是靠机动车,但是随之而来,也伴随着许多事故。上周,笔者在外面逛,就碰到一起车辆压到宠物狗的事件。
案情概要
那天天气晴朗,河边的沿江风光带,路边停满了车辆,很少出来聚会的人们,到处都是,河边还有人搭起帐篷,拿出鱼竿在钓鱼。这时候,一辆尼桑越野车以较低的速度开过来,突然就听到一阵悲惨的狗叫,然后越野车立即停了下来,在河边钓鱼的人也赶紧过来了。只听见女司机下车后,大声辩驳的声音,诶呀,我开得很慢了,怎么会这样!另外,人群中有人出来,应该是宠物狗的女主人,赶紧过去抱着宠物狗,没多久,宠物狗的主人赶紧开车,找宠物医院去寻求救助了。
参考处理结果:
因该事情后续还在处理中,参考实践中有关判决的处理,认为:根据文明犬相关规定,犬只主人在户外活动时本应对犬只进行牵束,机动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也应保证安全驾驶。本案,犬只主人在带宠物狗外出时未进行牵束,导致机动车主驾驶的车辆与宠物狗发生碾压并造成宠物狗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犬只主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主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20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
经验教训:
1、宠物狗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机动车碾压宠物的,可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属于交通事故范畴,既然是交通事故,车主千万不要开车跑掉,哪怕没有车损,撞了之后也要报警备案,如果被定性为肇事逃逸,性质就不同了。实践中,交警部门会根据当时的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有认定宠物狗主人为主要责任,车主为次要责任的;也还有认定为交通意外的。
2、根据各地关于文明养犬的规定,犬主出门遛犬,需要牵犬绳、犬链,对犬只进行牵束。有的还要求,携带犬牌犬证,“犬证”是狗的“身份证”,同时也能证明谁是该狗的主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